格隆匯11月3日丨冀東水泥(000401.SZ)宣布,2021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461號),批復詳細內容如下:
“一、核準你公司發行1,065,988,043股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
二、核準你公司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20億元。
三、你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資金應該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方案及有關申請文件進行。
四、你公司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你公司應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發行股份的相關手續。
六、本批復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七、你公司在施行過程中,如發生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重大問題,應該及時報告我會。”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的要求及股東大會的授權,盡快辦理上述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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