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斷式回購是什么意思?回購是指企業為了保證資金周轉,在特定時代內,以肯定價格向股東發行股票的一種融資方式。回購的目的是為了升高股票的質押率,防防止因股價下跌導致公司控股權發生變更。簡樸來說,就是企業用自己的錢買回來,然后再賣出去。這樣一來,既可以減少股票質押帶來的風險,,也可以增加企業的流淌性。不過,由于目前市場環境不好,許多上市公司的股價都出現了大幅下跌,所以這種方式并不合適普通投資者。
一:債券買斷式回購是什么意思
區別在于,買斷式回購是買斷的,到期可以不履約,承擔違約責任即可。買斷式回購于普通回購相比,需要預繳履約保證金買斷式回購融資方實際是將債券賣出,然后再按照約定價格買入,融券方實際是將債券買入,然后按照約定價格賣還。這中間,交易雙方對融資、融券得到的資金和債券有完全的運用權。你好,買斷式回購,又叫股票買斷式回購,股票買斷式回購融資業務是一種通過大宗交易完成流通股股東融資的業務模式。詳細指融資方將所持流通股股票通過大宗交易賣給出資方充當優先級投資人、過橋資金提供方充當一般級投資人的分級資產治理計劃(或集合信托計劃),在融資方獲得資金后,再替換過橋資金方充當一般級投資人,保障出資方的本金和預期收益,在約定期限屆滿后,由融資方通過大宗交易將前期轉讓的股票購回,出資方收回本金和預期收益。是云天匯財富首創的業務。它最大的優勢是操作十分靈活,能夠靈活根據當下的市場情景隨時決策。
二:買斷式回購協議是什么意思
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施行細則第一條為促進國債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規范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行為,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關于開展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的通知》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有關業務規則,制定本施行細則。第二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是指國債持有人在將一筆國債賣出的同時,與買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賣方以約定價格從買方購回該筆國債的交易行為。通過賣出一筆國債以獲得對應資金,并在約定期滿后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從對方購回同筆國債的為融資方(申報時為買方);以肯定數量的資金購得對應的國債,并在約定期滿后以事先商定的價格向對方賣出對應國債的為融券方(申報時為賣方)。第三條國債買斷式回購的交易主體限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義開立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第四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除遵守本施行細則外,還應該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應該遵守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和自律的原則。第五條本所會員應設立有關國債買斷式回購業務的風險控制機制,如代理客戶參與該回購業務,應對機構投資者身份進行資格認定,并與其簽訂有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第六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的券種和回購期限由本所確定并向市場宣布。第七條每一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單一券種買斷式回購未到期數量累計不得超過該券種發行量的20%。第八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按照證券賬戶進行申報。申報應該符合以下要求:(一)價格:按每百元面值債券到期購回價(凈價)進行申報;(二)融資方申報“買入”;融券方申報“賣出”;(三)最小報價變動:0.01元;(四)交易單位:手(1手=1000元面值);(五)申報單位:1000手或其整數倍;(六)每筆申報限量:競價撮合系統最小1000手、最大50000手。第九條單筆交易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有關大宗交易的其他規定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施行細則》執行。第十條國債買斷式回購的交易費用按現行同期限國債標準券回購的標準執行。第十一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實行履約保證金(以下簡稱“履約金”)制度,融資方和融券方在成交當日須按肯定比率繳納履約金。履約金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治理,在買斷式回購到期并實現清算交收前,雙方不得動用。第十二條每筆交易須繳納的履約金數額等于該筆交易的初次結算金額和該買斷式回購品種履約金比率的乘積。履約金比率由本所根據控制風險和保證履約的原則,參照相同期限已上市國債的歷史價格波動情景確定。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景調整履約金比率。調整后的履約金比率,只實用于調整后的交易,不追溯調整。第十三條機構投資者進行買斷式回購交易必須擁有足額的資金或相應的國債。第十四條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按照“一次成交、兩次清算”原則進行。初次清算價格為上一交易日對應國債的收盤價(凈價)加上交易日對應國債的應計利息,購回清算價為購回價(凈價)加上到期日應計利息。詳細清算交收遵守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第十五條回購到期雙方按約履行的,履約金返還各自一方。如單方違約,違約方的履約金交守約方所有。到期日融券方證券賬戶中應付的相應國債數量不足,視為違約。到期日融資方沒有充足資金購回相應國債,視為違約。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只以支付履約金給守約方為限,并免除雙方的實際履約義務。第十六條回購到期日融資方沒有充足資金購回相應國債,同時其對應融券方證券賬戶中應付的相應國債數量不足,則交易雙方均為違約。雙方各自繳納的履約金依據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劃歸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并免除雙方的實際履約義務。第十七條投資者在國債買斷式回購到期實現清算交收后,方可撤銷其指定交易。第十八條在到期日閉市前,融資方和融券方均可就該日到期回購進行不履約申報,即主動申報不履行購回或賣出的義務。投資者申報不履約指令后,按違約處理。第十九條不履約申報通過結算會員的PROP平臺進行,以買斷式回購成交日的成交編號進行申報。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景之一的,本所有權依據本所章程和業務規則,對會員進行處罰;情節嚴峻的,暫停該會員開展國債買斷式回購業務。(一)投資者違背本方法第七條規定,會員不予限制的;(二)會員未經客戶同意擅自挪用客戶資金或國債從事買斷式回購自營業務的;(三)會員因買斷式回購到期交收導致資金賬戶透支或國債余額不足的;(四)會員操縱市場價格和從事其它違規行為,影響買斷式回購市場秩序的;(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景。擁有本所債券專用席位的機構違背本細則規定的,本所有權停止其從事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第二十一條本所可根據市場情景,對指定券種的國債買斷式回購施行停牌,并可視市場詳細情景對其復牌,亦可根據市場情景終止某券種的國債買斷式回購交易。停牌、復牌和終止的決定由本所以通知形式發布。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負責解釋。未盡事項,遵守本所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第二十三條本細則自發布日起施行。
三:貼現買斷式和回購式是什么意思
商票貼現是票據行為中常見的一種,但是還是有不少人對于商票貼現不是很了解。
在此,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商票貼現是什么意思。
1、從官方解釋上來說
關于商票貼現的定義,在《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治理方法》第四十二條中有明確規定,貼現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金融機構,由其扣除肯定利息后,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肯定的間借貸款關系。

而想要享受合法合規的貼現權利,那就得按照相應的法規操作。根據《票據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以此票據進行貼現、質押的,通過貼現取得的持票人主張票據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貼現主要分為買斷式和回購式。
2、就個人操作分析來看
商票貼現就是在商票未到期之前,持票人向銀行或者專業的金融提起貼現申請的一種票據行為。
這種票據行為,可以加快商票的流通,也可以更快速的讓持票人獲得流淌資金。
不管是哪種解釋,總的來說商票貼現的意思不是指兌付,而是持票人在商票未到期前通過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一種票據行為。
這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商票貼現的理解,希望對各位有用。
在此,順便提一下這個商票貼現計算器:
這個商票貼現計算器,可以在商票持有人在碰票、轉背書以及貼現的時分施展出很好的作用,輸入相應的信息即可快速獲取到相應的貼現率以及貼現金額。在操作這些票據行為的時分,可以運用商票易小工具上的商票貼現計算器。
若想更好的操作商票貼現,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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