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C歐佩克是什么
OPEC代表石油輸出國組織,中文歐佩克,是一個由所有世界主要石油生產國組成的集團,旨在協調石油政策以及分享經濟和技術援助。
OPEC的主要宗旨是維持石油價格穩定,避免因石油生產國的石油價格大幅波動所引起的經濟問題。該組織還提出希望「給予石油產業投資者公平的回報」。
OPEC歐佩克成員國
OPEC創辦于1960年,截至2019年1月擁有13個成員國: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委內瑞拉、阿爾及利亞(1969年加入)、阿拉伯聯合酋長國(1967年加入)、安哥拉(2007年加入)、赤道幾內亞(2017年加入)、加蓬(1975年加入,1995年初退出,2016年再加入)、利比亞(1962年加入)、尼日利亞(1971年加入)、剛果共和國(2018年加入)。
OPEC歐佩克組織作用
歐佩克各成員國的代表(主要是代表團團長)在歐佩克大會上對其石油政策加以協調、統一,以促進石油市場的穩定與繁榮。歐佩克秘書處負責該組織的日常事務,接受理事會的指令,由秘書長直接領導。歐佩克下設的經濟委員會、部長監察委員會等多個執行機構,則履行咨詢、磋商、協調等多項職能。

歐佩克成員國對當前形勢和市場走向加以分析預測,明確經濟增長速率和石油供求狀況等多項基本因素,然后據此磋商在其石油政策中進行何種調整。例如,在以往數次大會中,歐佩克成員國曾分別確定提高或是減少該組織的總體石油產量,以便維持石油價格的穩定,為消費國提供穩定的短期、中期乃至長期的石油供應。
OPEC歐佩克的組成
OPEC歐佩克大會
歐佩克大會是該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各成員國向大會派出以石油、礦產和能源部長(大臣)為首的代表團。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如有需要還可召開特別會議。大會奉行全體成員國一致原則,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負責制定該組織的大政方針,并決定以何種適當方式加以執行。
歐佩克大會同時還決定是否接納新的成員國,審議理事會就該組織事務提交的報告和建議。大會審議通過對來自任何一個成員國的理事的任命,并選舉理事會主席。大會有權要求理事會就涉及該組織利益的任何事項提交報告或提出建議。大會還要對理事會提交的歐佩克預算報告加以審議,并決定是否進行修訂。
來源:恒生指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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