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股票市場的發展,當前國內股票市場的發行制度也在悄然改變著。國內目前實行的一直都是注冊制,而隨著金融的開放與監管政策的完善,當前國內正在往注冊制做改變,這兩者區別是什么?
注冊制和核準制的區別是什么?
注冊制和核準制的區別是前者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而后者則是經證券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由此我們能發現,注冊制發行股票后,該股后期的走勢全部交給市場,而核準制則是發行股票之后,基本上它的走勢與監管密切相關。
對此,用一句話概括“注冊制”相對“核準制”的不同就是:輕審批、重監管。它們之間有三點最明顯的不同:
【1】注冊制本質上只是一個形式上的審核,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而核準制則是一個實質的審核,只有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于發行的實質條件的公司才有資格發行。
【2】在注冊制下上市公司上市是比較簡單的,而核準制則是比較難的,因而前者企業的價值往往是可以交給市場判斷,而并非需要審核機關進行處理。對此,前者就完全避免了一些公司通過包裝上市,然后一上市就出現業績大雷的現象。
【3】注冊制下,新股的發行價格、規模,發的股票市值多少,發行節奏都要通過市場化方式決定,這樣個股的價值就比較確定。但是在核準制之下,由于審核時間的長短,這就導致了股票市場上市個股的稀缺性,高估值現象頻發。
總而言之,注冊制相比于核準制能更為明顯地解決資本市場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建立良好的法治、市場和誠信環境。
來源:探其財經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