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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股票交易有哪些種類
一、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
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
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
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柜臺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拍賣標購。
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么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么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
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
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
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
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
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于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2)競價買賣。
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于: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于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
由于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并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3)相對買賣。
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采取這種方法,是屬于原始交易方法。
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準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4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
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5 )信用交易。
也稱墊頭交易。
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 6)現貨交易。
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后,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7 )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
二、股票交易有哪些種類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后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
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
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
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并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
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
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
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余資產分配權。
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后還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后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于普通股。
優先股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于普通股。
(1)優先分配權。
在公司分配利潤時,擁有優先股票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東,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額的股利,即優先股的股利是相對固定的。
(2)優先求償權。
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當公司決定連續幾年不分配股利時,優先股股東可以進入股東大會來表達他們的意見,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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