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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上市條件是什么港股開戶的條件有哪些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標準
一、港股上市條件是什么
港股主板上市條件: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利潤不少于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利潤不少于2000萬港元,前兩年累計利潤不少于3000萬港元),上市時在市值的利潤不少于2億港元。
2、上市時市值達到至少4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的收入至少為5億港元。
3、上市時市值達到至少2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政年度的收入至少為5億港元,前三個財政年度經營業務的現金流入總額至少為1億港元。
4、新申請人的市值及其在證券上市時公眾持有的股份至少為5000萬港元。
5、公眾持股必須至少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的25%。
6、至少有300名公眾股東持有相關證券,三名公眾股東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證券上市時公眾持股比例的50%。
7、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資料:
港股,是指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內地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
如果內地的股票有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香港證券交易的歷史,可追溯到1866年,但直至1891年香港經紀協會設立,香港才成立了第一個正式的股票市場。
1969年至1972年間,香港設立了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加上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形成了四家交易所鼎足而立的局面。
在1972年至1973年短短的2年間,香港有119家公司上市,1973年底上市公司數量達到296家。
1980年7月7日四間交易所合并成香港聯合交易所。
四家易所于1986年3月27日收市后全部停業,全部業務轉移至聯交所。
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
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基金幾乎都是開放式基金,對于投資者來說,隨時可以把資金拿回來,變現性好,對于海外投資者尤其具有吸引力。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劃分,香港的債券市場分為中國港元債券市場和在香港發行及買賣的外幣債券市場兩大類。
其中港元債券市場以外匯基金債券、債券發行計劃債券,外幣債券市場中以龍債券最具代表性。
依托于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香港已經成為亞洲地區發展最快的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交易所的規模迅速擴大,在全球交易所的排名不斷提升。
二、港股開戶的條件有哪些
港股開戶的條件有:
1、通過滬港通、深港通買港股要求股票賬戶余額必須要有50萬元以上資金才可以辦理。
2、通過傳統券商買港股需本人攜身份證和住址證明到香港辦理。
或是通過有香港分公司的國內券商辦理。
3、通過互聯網券商買港股只需本人身份證和注冊信息就可在線辦理開戶。

香港作為國內最早接觸國際市場的股票交易城市,已經擁有很長時間的市場運作和歷史經驗。
因此,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不過香港市場由于不存在漲停和跌停也會帶來不少風險。
拓展資料:
一、港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香港的股票市場比內地的成熟、理性,對世界的行情反映靈敏。
如果內地的股票有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的,形成“A+H”模式,可以根據它在香港股市的情況來判斷A股的走勢。
港股的衍生品種:
1、香港市場的衍生品種類繁多,主要可分為:股票指數類衍生產品、股票衍生工具、外匯衍生工具產品、利率衍生工具產品、認股權證等五大類。
2、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基金幾乎都是開放式基金,對于投資者來說,隨時可以把資金拿回來,變現性好,對于海外投資者尤其具有吸引力。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劃分,香港的債券市場分為中國港元債券市場和在香港發行及買賣的外幣債券市場兩大類。
其中港元債券市場以外匯基金債券、債券發行計劃債券,外幣債券市場中以龍債券最具代表性。
3、依托于內地經濟的高速發展,香港已經成為亞洲地區發展最快的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交易所的規模迅速擴大,在全球交易所的排名不斷提升。
三、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標準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4、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擴展資料:
港股上市的與原則: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
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并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于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愿性: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愿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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