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A股最新退市新規
最新退市新規要點一覽:
1、新增市值退市,標準為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均低于人民幣3億元。
2、面值退市標準明確為“1元退市”。過渡安排:觸及面退的個股,“低面”時間從新規之前開始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3、財務指標有變,且指標交叉適用。取消單一凈利潤和營收指標。新增組合指標:扣非前/后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收低于1億元,將被*ST,連續兩年,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標審計報告的,觸及終止上市標準。
4、新增規范類指標,信息披露、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數以上董事對于半年報或年報不保真兩類情形。出現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再有兩個月未改正,終止上市。
舉個例子:昔日某公司的1001項奇葩股東大會議案、某公司董監高集體表示其對披露公告無法保證其真實性等,將可能觸及退市紅線。
5、新增重大違法財務造假指標:連續2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總額達5億元以上,且超過相應科目兩年合計總額的50%。重大違法類退市連續停牌時點從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法院判決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法院判決生效之日。
6、壓縮退市周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明確連續兩年觸及財務類指標即終止上市。
7、交易類退市不設退市整理期。其余類型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退市整理期從30個交易日縮減至15個交易日。
8、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可轉債同步終止上市。

9、新增兩種風險警示類型:最近一年被出具非標內控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最近三年扣非凈利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優化違規擔保標準:違規擔保余額超一千萬元或達凈資產的5%以上;完善資金占用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主體范圍:無控股股東、實控人的公司,向第一大股東或第一大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且達到相關標準的,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10、深市設立風險警示板,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設置交易量上限,每日累計買入單只股票不得超過50萬股。普通投資者首次買入該板股票,需簽風險揭示書。參與退市整理股票,需滿足“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門檻。
11、全市場在主要退市指標、退市流程等安排上基本保持一致。
12、關于過渡期安排:已暫停上市的,2020年年報披露后,仍按老辦法;已實施風險警示的,有四種處理方式:
1)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且未觸及原規則暫停上市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
2)未觸及新規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3)未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但觸及舊暫停上市規則的,不暫停上市,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4)觸及新規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按照新規實施風險警示。
5)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新規前已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決定書且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適用原規則;新規施行后收到相關告知書的,以 2015 至 2020 年財務數據按照原規則標準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2020 年及以后年度財務數據按照新規標準判斷其是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13、非ST公司,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退市指標及新增重大違法退市指標均以2020年為首個起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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