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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收益互換業務新規落地(券商收益互換業務規則)

    券商創新業務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收益互換業務新規落地。

    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12月3日發布《證券公司收益互換業務管理辦法》,從嚴格交易商管理、提高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加強掛鉤標的管理、強化風險控制等八個方面對券商該項業務提出規范要求。新規核心內容包括:收益互換業務需持牌經營,不得掛鉤私募基金凈值,收益互換業務納入券商風險控制體系等。

    收益互換業務類屬券商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自2012年開始試點,在2015年市場劇烈波動時曾被叫停,近幾年,收益互換等創新型資本中介業務逐漸成為券商業務新增長點。

    新規的發布將帶給行業哪些影響和變化?有市場觀點認為,伴隨新規落地,場外收益互換業務規則明確,參與各方無需再“摸著石頭過河”,可進一步大力發展該項業務。行業資深研究人士王劍輝對記者表示,《管理辦法》對券商資質、交易權限等做出規定,將有助于規范部分衍生品業務的無序發展,防止風險累積。

    據新規,證券公司開展收益互換業務應當具備場外期權交易商資質,并使用專用對沖賬戶開展對沖交易。目前,“三中一華”、海通、國信等41家券商具備上述資質。

    加強掛鉤標的管理,強化風控

    年內,中證協曾就上述《管理辦法》征求意見。較之征求意見稿,此次正式版規則新增或進一步強調了券商全面風險管理、合規管理等內容。

    具體來看,交易商管理方面,證監會認可的場外期權一級交易商或協會備案的場外期權二級交易商,可以開展收益互換業務;未獲得交易商資質的公司只能與交易商開展基于自營目的的收益互換交易、已經實際開展業務的需在一年內了結存量業務。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場外期權交易商共41家,其中“三中一華”、、、、這8家為一級交易商;、、、等其余33家為二級交易商。

    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產品參與收益互換的,應當為合規設立的非結構化產品;穿透后的委托人中,單一投資者在產品中權益超過20%的,應當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專業投資者標準。

    交易標的方面,收益互換業務掛鉤標的應當具備公允的市場定價、良好的流動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股票指數、大宗商品等。

    “收益互換業務不得掛鉤私募基金及資管計劃等私募產品、場外衍生品,證監會認可的情形除外。”新規中提到。

    同時,證券公司應當建立收益互換掛鉤標的穿透核查機制,應當結合自身業務定位和風險管理能力,建立掛鉤標的白名單制度。

    保證金管理方面,證券公司應當設定維持保證金比例,明確約定預警線和平倉線,對交易對手方保證金進行逐日盯市管理。

    風控方面,證券公司應當加強收益互換業務規模和對沖交易持倉集中度控制;證券公司應當將收益互換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收益互換業務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準確識別、審慎評估、及時應對和全程管理。

    王劍輝表示,整體來看,對券商收益互換業務的監管,延續了目前監管對券商業務分類、精細化監管的思路。“出臺單項業務的管理辦法,也說明該項業務具有一定的發展前景、市場空間,監管有必要提前做出風險防范。”他表示。

    此外,3日晚間,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就《關于促進衍生品業務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衍生品定義、基本特征和實質重于形式的認定原則,并明確賬戶類產品、延期交收合約應參照《指導意見》管理等。

    券商業務“新賽道”

    王劍輝提到,目前,對收益互換這類衍生品工具,行業內存在兩重需求:一是風控需求,通過該類工具可以鎖定風險,一定程度上使得風險管理預期更明確;二是盈利需求。”參與這類產品的交易也不排除有一些投機的考慮。”

    從券商收益互換業務發展沿革來看,2015年A股市場出現大幅波動時,部分市場主體無序擴張,監管一度叫停融資類收益互換。彼時,證監會表示,部分證券公司利用收益互換業務向客戶融資買賣證券,實際上已經演變為一種配資行為,偏離了衍生品作為風險管理工具的本原。

    不過,近幾年,伴隨券商創新業務發展,也受益于證券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的監管松綁,收益互換規模大幅回升。

    據中證協數據,證券公司2020年收益互換全年累計新增2.16萬億,同比增286.1%,2020年12月末存量規模為5210.83億元,同比增229%。

    而從行業內部來看,該項業務頭部集中情況十分明顯。據公開數據,上市券商場外衍生品業務市占率方面,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和的衍生金融資產規模合計597億元,占全部上市券商的77%。

    記者關注到,頭部券商正在持續布局該項業務。以為例,2018年至2020年,中信建投交易及機構業務營收逐年增長,在2020年同比增幅達132.46%。其中,2020年,中信建投收益互換業務規模增長迅速。據公司2020年年報,場外期權業務新增規模人民幣2464.85 億元,同比增長25.01%,收益互換新增規模人民幣 410.48 億元,同比增長257.47%。

    如今,互換新規落地,在業內看來,龍頭券商該項業務優勢將進一步凸顯。

    平安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維逸表示,頭部券商新增收益互換牌照優勢,在定價能力、風控能力、客戶儲備、資本實力等方面占據顯著優勢,將持續受益。

    “對于衍生品業務而言,其核心競爭力包括業務資質(僅八家券商獲一級交易商資格)、資本實力、先發的規模優勢,以及領先的產品設計、風控系統、和機構銷售渠道。”中金公司非銀團隊表示,資本市場機構化、產品化、國際化發展趨勢下,衍生品業務以其優于傳統業務的競爭格局和廣闊的業務空間成為頭部券商穩健加杠桿、提升長期ROE的重要方向。

    來源:生活資訊網

    券商收益互換業務新規落地(券商收益互換業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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