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規定:
1.從2016年1月9日之后,連續3個月在市場集合競價方式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能偶超過公司總股份的1%。
2.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人民幣特別股(b股)的,減持比例按照兩者之和進行計算。
3.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減持股份的,單個受讓方不能夠少于5%。在約定的范圍內進行大宗交易,當然還有能夠超過其他的法律規定。受讓方是什么意思進行過詳細的介紹,可以作為了解。
4.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在減持后6個月內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8條和第9條的規定;減持后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減持后應符合《減持規定》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證監會, 中國或者司法機關正在調查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在期貨,證券,涉嫌違法犯罪,行政處罰決定和刑事判決作出后未滿六個月的。(二)主要股東因違反證券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不滿三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董監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在證監會, 中國,調查期間或者司法機關調查期間,涉嫌在期貨,證券,違法犯罪,在行政處罰決定和刑事判決作出后未滿六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證券交易所規則未滿三個月而被證券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規定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東,預計未來6個月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減持的股份可能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應在首次減持前3個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提前披露減持方案。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他們持有的每一股都會1個表決權,也就是同股同權。股東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東大會關于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問題。
上市公司股東減持主要是其大股東減持對于股價的影響如下:
1.大股東減持稀釋了資金在在股票二級市場的總量,減持達到1%就會將大量的資金帶出證券市場中,畢竟1%也是成百萬或者上千萬的數量。
2.大股東減持說明公司領導層已經發現公司未來盈利能力會大幅下降,對于市場的預期不看好,也就是會在短時間內出現高點,明顯的看空股價。對于市場投資者來說信心是一種打擊。
3.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即使是控股股東也開始減持,那么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什么要苦苦支撐呢?因此,股東減持相當于提供了新的估值尺度。
4.重振股市籌碼,提高股市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并不是因為股價被嚴重高估,而是因為控股股東做出的財務問題。
5.一旦股東的減持籌碼被市場吸收,股價再次主動上漲,很有可能強化股市的牛市氛圍,在持續減持的聲音中一路上漲。
對于上述影響其實要在股價的變化匯總具體來理解的其變化,出現在減持的位置非常的關鍵,在市場底部的時候出現較少,而這時候出現減持多數則是活躍市場中的籌碼,而出現在高位的時候則是對于市場影響也不大,這時候市場中的投資者對于股票看漲預期還是比較強。除了減持會影響股價之外,并購和收購的區別這兩項行為對于股價的影響也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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