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鄭商所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12-03
商函〔2021〕996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結算時起,棉花期貨2201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自2021年12月13日結算時起,棉花期貨2201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0%。

二、自2021年12月8日結算時起,紅棗期貨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8%。
三、自2021年12月6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純堿期貨22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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