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期貨交易當中卻沒有這樣方便,由于合約是標準化的,所以對于每一個用于抵補目的的期貨合約,都有可能面臨以下風險:
一是本金不相匹配的風險
一張期貨合約的面值是固定的,難以與抵補標的一一對應。
二是暴露期錯配風險
期貨合約的期限是很固定的,難以與抵補標的相匹配。
三是交割日錯位風險
期貨合約的交割日是固定的(如在3月、6月、9月、12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三進行交割),與抵補標的資產或負債的到期日很難重合。
四是不同基礎報價利率引致的風險
利率期貨的基礎報價利率往往是某一市場基礎利率(如LIBOR ),相對抵補標的不同的基礎利率報價就有不同的利率風險。
五是交割計算方式差異引致的風險
利率期貨的最小變動值是一定的,故所交割的數額難以和抵補標的吻合。
六是保證金交易方式引致的風險
期貨的保證金是每天進行結算的,所以在整個期貨合約的有效期限內,保證金的變動會造成不確定的現金流動。
上述風險的是由標準化的期貨合約與抵補標的資產或負債不相匹配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因不相匹配引致的風險都可以通過計算套頭率或稱抵補率來加以解決。
在動用遠期利率協議進行風險抵補時,無論是標準化的FRAs,還是通過簡單變換后的非標準化FRAs,由于FRAs的價格變動能很好地反應標的物價格的變動,從而達到抵補風險的目的。換言之,抵補風險的必要條件是標的物價格變動的最小值必須與抵補工具價格變動的最小值相當。
由于期貨是標準化合約,其價格變動的最小值((tick value)是衡定的,用期貨抵補風險總會產生因與標的物不相匹配所造成的風險,在實際運用中也不可能把單個的期貨合約拆開。為克服上述缺陷,可以通過抵補率的計算來達到抵補風險的目的。計算抵補率主要是指精確計算抵補標的物風險所需要的期合約數量,從而使在抵補期內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值之和與標的物的變動量相一致。
以上就是期貨合約標準化所帶來的風險以及解決方法。
來源:全球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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