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10月22日,深交所發布公告稱,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本所對2016年版《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指南》進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本所2016年1月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指南》同時廢止。
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指南(2018年修訂)
目 錄
一、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的確定 4
二、發行指南 4
三、上市指南 10
(一)股票上市指南 10
(二)上市儀式指南 12
四、申請文件 13
(一)股票發行申請文件 13
(二)股票上市申請文件 14
五、部分申請文件的參考格式 20
七、發行上市流程圖 30
一、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的確定
發行人及主承銷商需在披露招股意向書前一交易日通過保薦業務專區申請證券代碼,上傳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申請書(可參考后附申請格式)、核準文件、發行時間表,由本所上市推廣部受理申請并審核通過后,主承銷商進入保薦業務專區—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確定模塊,確定證券簡稱與證券代碼。
二、發行指南
(一)直接定價發行
1.T-2或之前(T日為新股申購日,下同)
(1)披露招股意向書(招股說明書);
(2)主承銷商在保薦業務專區“發行上市-首發基本情況表填報”欄目填寫和提交股票發行基本情況表,并按照發行申請文件清單要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發行申請文件(電子文件)。
2.T-1日
(1)披露發行公告;
(2)主承銷商10:00前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發行申請書面文件(清單附后)。
3.T日
(1)投資者申購;
(2)主承銷商16:00后向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新股發行結果;
(3)主承銷商準備新股發行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新股發行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6:5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本所上市推廣部)
(4)如網上發行需要搖號,主承銷商聯系搖號機構,準備T+1日搖號事宜;
4.T+1日
(1)披露新股發行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
(2)如網上發行需要搖號,主承銷商上午主持網上發行搖號儀式;
(3)主承銷商上午11:00前將搖號結果送達本所上市推廣部;
(4)主承銷商準備網上中簽搖號結果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網上中簽搖號結果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5:0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本所上市推廣部)
5.T+2日
(1)披露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
(2)中簽投資者向其結算參與人足額繳納認購資金。
6.T+3日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業務部將認購資金劃入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
(2)主承銷商向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新股網上發行認購結果(含放棄認購結果),并準備網上發行結果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網上發行結果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6:45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本所上市推廣部)
7.T+4日
(1)主承銷商將認購資金(含包銷)扣除承銷費用后劃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2)在指定媒體刊登網上發行結果公告;
(3)發行人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
(5)主承銷商協助發行人10:00前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發行人業務部辦理股份登記的相關事宜;
(6)主承銷商可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業務部領取《關于新股發行認購資金劃款的通知》。
8.T+5日及以后
(1)主承銷商督促發行人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發行人業務部領取股東名冊;
(2)主承銷商協助發行人盡快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二)詢價方式發行
1.T-5日或之前
(1)披露招股意向書、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等文件;
(2)網下詢價開始日前,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EIPO平臺”)提交網下發行申請,并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業務部提交新股網下發行委托。主承銷商需要在EIPO平臺上完成的操作請參考《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主承銷商版)(Ver4.0)和附件2主承銷商EIPO平臺操作時間節點。
(3)主承銷商協助發行人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了解辦理股份登記、老股轉讓的稅費扣除等事宜。
2.T-2日之前
網下投資者在EIPO平臺參與詢價(投資者需要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完成的操作請參考《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用戶手冊(投資者版)(Ver4.0)。
3.T-2日
(1)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名單、發行價格及最終的新股發行數量;
4.T-1日
(1)披露發行公告;
(2)主承銷商10:00前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發行申請書面文件(清單附后);
(3)主承銷商15:00前在EIPO平臺錄入發行參數,并啟動申購。
5.T日
(1)投資者申購;
(2)主承銷商16:00后向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新股發行初步結果,并結合發行方案確定是否啟動回撥;17:00前,如回撥,主承銷商將發行基本情況表(主承銷商蓋章,表頭注明“回撥后”)報送本所上市推廣部;如不回撥,主承銷商將不啟動回撥的情況說明(主承銷商蓋章)報送本所上市推廣部;
(3)主承銷商向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新股發行結果;
(4)主承銷商準備新股發行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新股發行網上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6:50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本所上市推廣部)
(5)如網上發行需要搖號,主承銷商聯系搖號機構,準備T+1日搖號事宜;
6.T+1日
(4)主承銷商15:00前將新股網下初步配售結果文件通過EIPO平臺交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5)主承銷商準備網上中簽搖號結果公告、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網上中簽搖號結果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5:00前將電子版發送本所上市推廣部)
7.T+2日
(1)披露網上中簽結果公告、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
(2)網上中簽投資者和網下獲配投資者足額繳納認購資金;
8.T+3日
(1)15:00前,主承銷商將新股網下配售結果文件通過EIPO平臺交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網上認購資金劃入主承銷商資金交收賬戶;
(3)主承銷商從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新股網上發行認購結果(含放棄認購結果),并準備發行結果公告,聯系指定媒體于下一個交易日披露。(發行結果公告需于當日下午16:45前將電子版發送至本所上市推廣部)
9.T+4日
(1)T+4日9:00前,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網下發行新股認購款項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2)主承銷商將認購資金(含包銷)扣除承銷費用后劃給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3)發行人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4)披露發行結果公告;
(5)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
(6)主承銷商協助發行人10:00前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發行人業務部辦理股份登記的相關事宜;
(7)主承銷商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業務部領取《關于新股發行認購資金劃款的通知》。
10.T+5日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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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指南
(一)股票上市指南
1.T-1日或之前
保薦機構在刊登招股意向書后按照上市申請文件清單要求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第一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并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電子文件。
2.T+3日或之前
保薦機構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電子版上市審核報告(中小板或創業板),可參考后附申請格式。
3.L-2日或之前(L日為新股上市日,下同)
(1)8:30前保薦機構在保薦業務專區“發行上市-上市數據填報”欄目填寫和提交上市數據。
(2)保薦機構按照上市文件清單要求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第二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并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電子文件。
4.L-2日
(1)保薦機構到本所上市推廣部領取股票上市通知書;
(2)保薦機構聯系指定媒體披露上市公告書等公告;
(3)發行人領取股票上市初費交款通知,交納上市初費。
5.L-1日
(1)披露上市公告書、上市保薦書及法律意見書(創業板發行人還需要同時披露上市公告書的提示性公告);
(2)發行人在上市公司業務專區完成發票信息填報,并聯系本所財務部領取發票。
(3)保薦機構和公司做好上市準備。
6.L日
(1)上市時間由本所統一安排,一般在T+7至T+11日之間。
(2)按時參加上市儀式。
(二)上市儀式指南
1.上市儀式基本情況介紹
(1)儀式時間:上市當天8:30-9:30,敲鐘時間9:25。
(2)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交所八樓儀式大廳。
(3)議程(參考議程):
?公司及參加上市儀式的其它人員于上市當日8:30到達本所;
?上市儀式開始,貴賓、嘉賓入場;
?播放公司宣傳片;
?主持人介紹貴賓;
?貴賓代表講話;
?本所與上市公司簽署《證券上市協議》;
?本所與上市公司互贈紀念品;
?在大屏幕的提示下,公司貴賓代表敲響開市鐘;
?上市儀式結束;
?公司董監高等人員于上市儀式結束后參加市場監察監控培訓及誠信與規范第一講培訓;
如舉辦個性化的上市儀式,請提前與本所上市推廣部溝通。
2.需要發行人提供的三份材料
(1)公司Logo:請于L-1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將發行人的Logo發送本所上市推廣部。該LOGO用于制作旗幟-尺寸3號旗,一個矢量圖和一個JPG版本的比對圖及證券簡稱;
(2)宣傳視頻:請在確定上市日期后將視頻素材(配聲音)和公司LOGO發送至相關郵箱。視頻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該視頻用于上市當天在儀式大廳循環播放;
(3)參加儀式的人員名單和車牌號:請于L-3日前將參加儀式的人員名單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本所上市推廣部,人員名單可參考后附申請格式。
四、申請文件
發行人在發行上市過程中向本所上市推廣部報送的書面文件,如無特別說明,只需一份,保薦機構應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送電子文件,其中簽字蓋章頁應以掃描方式制作成電子文件的一部分一并報送。
發行人在發行申請獲得證監會核準后,即可到本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申請中小企業板/創業板業務專區數字證書,并開通網上業務專區。業務專區辦理指南請在本指南所附鏈接下載。請發行人在網上發行日之前到本所中小板/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辦理業務專區的開通事宜(注:中小板發行人和創業板發行人分別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和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辦理數字證書領取和業務專區開通事宜,并注意辦理時間不晚于T日)。
(一)股票發行申請文件
1.股票發行申請書(公司和主承銷商蓋章);
2.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核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核對后退還公司);
3.證券簡稱及代碼申請書(經辦人簽字,公司蓋章);
4.發行上市期間報送文件的相關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新股發行上市期間報送的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一致、報送申請文件中的發行申報文件與在證監會最后定稿的文件一致,以及對外披露的公告與經本所審核的公告一致(公司、主承銷商蓋章);
5.股票發行基本情況表(主承銷商蓋章,請在保薦業務專區發行上市欄目填報和下載電子表格);
6.行業分類情況表(主承銷商蓋章);
7.主承銷商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主承銷商授權委托書(需主承銷商法定代表人簽字)及主承銷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主承銷商蓋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8.發行人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授權委托書(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公司蓋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9.發行方案(主承銷商蓋章)。
(二)股票上市申請文件
1.上市報告書(即為上市申請書,公司蓋章);
2.申請上市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復印件,加蓋董事會公章);
3.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本次股票發行完成后三個月內辦理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的承諾(公司蓋章);
4.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蓋章);
5.依法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發行人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書面文件的電子版不需要通過業務專區上傳。);
6.公司擬聘任或已聘任的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的資料。發行人已聘任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在提供以下材料的同時應提供董事會聘任書,公司擬聘任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應同時提供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任職資格的說明、董事會推薦書:
(1)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復印件,學歷證明需公司蓋章);
(2)聯系方式,至少應包括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董事會秘書應當保證本所可以隨時與其聯系;
(3)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如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書面文件的電子版不需要通過業務專區上傳);
7.需報送的承諾與說明:
(1)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諾書,內容為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原件;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簽字。);其他股東就所持股份作出的鎖定承諾(如有,原件;如相關股東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簽字。);
(2)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書,內容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公司上市后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 年 月 日)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原件)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承諾書,內容為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且發行人控股股東將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原件)
(4)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的承諾書,內容為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原件)
(5)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承諾書,內容為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原件)
(6)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事項的,應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說明。(原件)
8.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發行人上市后三年內公司股價低于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預案應包括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可能采取的具體措施等。(原件)
9.發行人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說明。(原件)
10.保薦機構對保薦代表人的專項授權委托書(保薦機構蓋章);
12.保薦機構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保薦機構授權委托書(需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字)及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保薦機構蓋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報送發行申請文件時已報送且經辦人員相同則不必再次報送。);
13.公司經辦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授權委托書(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公司蓋章,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報送發行申請文件時已報送且經辦人員相同則不必再次報送);
14.公司全部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的證明文件及相關附件(復印件);
15.新股發行登記申請書及登記申報表(公司蓋章);
16.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新股募集資金到賬的驗資報告(原件,書面文件的電子版不需要通過業務專區上傳。);
17.保薦機構出具的上市保薦書(保薦機構蓋章,需附保薦協議原件。);
20.股票發行后至上市前公司按規定需新增的財務資料和有關重大事項的說明文件(原件);
21.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向本所提交的上市申請文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書面文件(原件);
22.招股說明書;
23.保薦機構關于公司首發后上市前股東持股情況的說明(原件)。內容應至少包括:(1)非社會公眾、社會公眾持股數量及比例情況;(2)以表格形式詳細列明非社會公眾的信息:如為法人,應列明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如為個人,應列明姓名、身份證號碼;(3)公司上市后是否因社會公眾持股比例較低而存在較大的退市風險。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社會公眾是指除了以下股東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東:①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②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4.涉及國家或國有法人持有公開發行前股份的,需提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如適用,復印件);
25.保薦機構關于公司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核查說明。如獨立董事上市前無任職資格證書,公司應出具承諾書,承諾上市后六個月內現任獨立董事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改聘其他具有任職資格證書的獨立董事。
26.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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