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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忽悠廖英強等8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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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股費用高達萬元,團隊達20人
據愛操盤官網介紹,平臺創立于2016年,總部位于中國金融中心——上海,愛操盤依托行業大數據,整合業界優勢資源,擁有數二十位國際名師,20多年操盤經驗及國內眾多研究團隊及海量資深專家導師,專注運營于投資者教育信息的服務平臺。在愛操盤官網界面,有“愛操盤節奏大師”、“愛操盤續費專用”、“愛操盤2年”三款產品,其中價格標注分別為19800元、9980元、277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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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操縱股票被罰沒1.29億元
實際上,廖英強在資本市場上并不陌生,已有一段“黑歷史”,其一年前曾因操縱股票被證監會罰沒了1.29億元。
根據證監會官網2018年5月6日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開評價、推薦股票,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并在薦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賣出。對于廖英強的上述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約4310萬元,并處約8621萬元罰款,合計罰沒約1.29億元。
據了解,2015年3-11月,廖英強控制其本人及“張某萍”等13個證券賬戶,操縱“大連國際”等39只股票,違法所得共計約4310萬元。而上述人員均與廖英強具有親屬關系或工作關系。另外,2015年3-11月,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發布了含有薦股內容的博客60篇,平均點擊次數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間解盤”欄目視頻中公開評價、推薦“大連國際”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薦前使用其控制的賬戶組買入相關股票,并在公開薦股下午開盤后或次日集中賣出相關股票。
彼時證監會認為,廖英強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中第(四)項“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廖英強沒收違法所得約4310萬元,并處約862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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