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案件最新消息已賠償并且已罰款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案件最新消息賠償了嗎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案件
泛亞有色于2011年4月開盤運營,自稱是中國客戶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現貨交易所,成立四年累計交易量3200多億元人民幣(下同),客戶22萬。但在去年曝出問題,引發眾多投資者集體“維權”。
通報稱,2015年12月1日,昆明市公安機關依法對泛亞有色及其關聯公司、授權服務機構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現已基本查明泛亞有色及部分關聯公司、高管人員涉嫌非法集資的犯罪事實,并于2016年6月30日依法對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單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昆明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目前,昆明市公安機關正對泛亞有色部分高管人員涉嫌其他犯罪問題繼續開展偵查,并全力追贓挽損。
昆明市此前通報,今年4月1日至6月15日,泛亞有色案件有27974名投資人在《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注冊登記,申報資金權益78.37億元。泛亞有色去年曾稱,當時,泛亞有色開戶綁定并有實際交易的有效客戶為8萬余客戶,危機爆發前期由于許多客戶順利了結出金,剩余受托金額約360億元。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案件 的最終結果
時隔4年多,昆明泛亞有色公司案終于迎來的一審判決。這一案件涉及資金430億元,牽涉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人。
2019年3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單位以及單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占案宣告一審判決:
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10億元,對云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被告單位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5億元、5000萬元和500萬元;
對被告人單九良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0萬元,罰金人民幣50萬元,對郭楓、張鵬、王飚、楊國紅等20名被告人分別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
最終,昆明泛亞有限公司案被定義的罪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間,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單九良與主管人員郭楓、王飚經商議策劃,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報”“委托受托”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
被告單位云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錢軍等人明知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幫助其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在經營、管理昆明泛亞有色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事實。
案發后,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金屬等財物,涉案財物的追繳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并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本案財產刑執行時,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優先于罰金刑的執行。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占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泛亞案回顧:波及22萬人投資者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成立于2011年4月,號稱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擁有全球95%的銦庫存。成立以來,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打著保護國家稀有金屬儲備的旗號,進行商業行為。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通過人為操縱極力掌握稀有金屬的定價權,使得稀有金屬的價格持續上漲,從而制造稀有金屬市場繁榮,達到增值保值的虛假效果。
? ? ? ? ? ? ?同時,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還通過電視廣告以及名人站臺等方式進行大面積推廣,案發前擁有注冊會員22萬人,融資超過430億元。
經過幾年瘋狂吸收公眾資金后,最終資金鏈斷裂,令涉及全國多個省份22萬投資者血本無歸。
2015年4月,泛亞爆發兌付危機,山西太原、云南昆明和上海等地投資者聚集維權。例如,最出名的莫過于2015年《貨幣戰爭》作者宋鴻兵在山西省太原市進行演講時,被部分投資者圍攻,衣服被撕破,疑與宋鴻兵給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站臺有關,最終宋鴻兵被迫手寫道歉書。
2015年7月15日,泛亞有色交易所公告承認,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商出現了資金贖回困難,在委托受托業務合同期限內,部分受托資金出現了集中贖回情況。
2015年8月31日,泛亞停止委托受托業務,但投資者的資金卻依然未能得到兌付。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通報(八)》。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兌付危機以來,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昆明市和省有關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昆明市政府迅速組成專項工作組,全力開展各項工作。
2016年3月31日,為有利于公安機關及早準確查清事實,確認、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從4月1日起,公安部非法集資案件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將對昆明泛亞有色案件投資人開放。
2016年8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單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昆明市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及單九良等2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單九良和楊國紅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2019年3月22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泛亞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來源:十三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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