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涉及各種社會保障問題,例如社會保障支付基數和養老金支付標準。那么,2020年福建省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讓我們找出答案吧!
福建2020年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政[2017] 19號)文件,福建省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范圍如下:
[1]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和翔安區的月最低工資為1700元/月。
【2】平潭綜合實驗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金安區,馬尾區福州最低工資標準,福清市福州最低工資標準,長樂市,閩侯縣,廉江縣,閩清縣,羅源縣,永泰縣的月最低收入工資標準為每月1650元。

[3]龍海市相城區,龍海區,漳浦縣,長泰縣,東山縣,荔城區,豐澤區,羅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市福定市福安市荔城區,歷城區,城廂區,漢江區,秀嶼區,秀羅區,新羅區,交城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
[4]云霄縣,昭安縣,平和縣,南京縣,華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三元區,永安市梅列區,沙縣,先游縣,邵武市延平??區,武夷山市,建ou市,建陽區,漳平市,永定區,上杭縣,霞浦縣,古田縣,每月最低工資為1380元/月。
[5]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江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廣澤縣,蒲城縣,松溪縣,正河縣,武平縣,長汀縣蓮城縣福州最低工資標準,壽寧縣,周寧縣,哲榮縣,屏南縣的月最低工資為1280元/月。
(圖形來自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官方網站)
以上是對《 2020年福州最低工資標準》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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