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養老金全國統籌?
養老金全國統籌是指在全國范圍內對養老金進行統一管理和統籌調劑,形成一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體系。其目的是平衡不同地區之間養老金收支的不平衡,保證全體參保人員都能享有穩定且可持續的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全國統籌何時能讓更多人受益?
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實施進程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試點階段(2021年-2023年)
11個省份率先試點,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江蘇、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東、四川和陜西。
試點地區建立全國統籌賬戶,將部分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上繳中央,用于全國統籌調劑。
二、擴大試點階段(2024年-2027年)
在試點地區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其他省份。
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金信息系統,實現全國參保人員養老金繳費、待遇領取等信息的互聯互通。

三、全面實施階段(2028年及以后)
全國所有省份均納入養老金全國統籌體系。
實現養老金跨省轉移和領取,保障參保人員異地就業和退休后的養老金權益。
預計受益人群
養老金全國統籌的主要受益人群包括:
跨省務工人員:實現養老金跨省轉移,避免養老金斷繳和待遇差異。
低收入地區參保人員:通過全國統籌調劑,提高低收入地區的養老金水平。
高齡老年人: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養老金全國統籌有助于提升高齡老年人的養老金待遇。
全體參保人員:建立一個統一、穩定且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體系,保障全體參保人員的養老金權益。
通過以上階段性實施計劃,養老金全國統籌預計在2028年及以后全面實施,屆時將惠及全國所有參保人員,為其提供更加公平、充足的養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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