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儲擁有一種在政府內運作的獨特的公有/私有結構,但仍相對獨立于政府,在履行多種角色的過程中可免于日常政治壓力。美國聯邦系統的目的和功能如下:
美國聯邦系統被認為是一家獨立的中央銀行。也就是說,該央行的決定無需獲得美國總統或者立法機關的任何高層的批準,它不接受美國國會的撥款,其成員任期也跨越多屆總統及國會任期。整個體制需服從美國國會的監督,后者定期觀察其活動并通過法令來改變其職能……。美聯儲必須在政府創建的經濟和金融政策總體目標的架構內工作。
歷史
成立美聯儲之前,美國曾經歷過許多經濟不景氣和金融恐慌。為了幫助解決和這些經濟波動有關的問題,1913年12月23日,美國國會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通過了《聯邦儲備法案》。時任總統的伍德羅 威爾遜簽署了該法案,正式宣告美聯儲成立。
《聯邦儲備法案》在概述部分略述其多樣化功能:
一項旨在提供創建聯邦儲備銀行、供應靈活貨幣、提供重新貼現商業票據手段,建立更有效的國內銀行業監督,以及其他目的的法案。
自1913年以來,美國政府已經通過一系列法律法規,旨在擴充該法案的原始目的和使美聯儲多樣化角色清晰化。
結構
美國國會建立美國聯邦系統,允許該系統自治,免于日常政治壓力。例如,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成員的任期長達14年,與總統任期不一致。聯邦儲備系統的關鍵組成部分是:
聯邦儲備委員會——總部設在華盛頓,該委員會成員由美國總統來任命,并獲得美國參議院的確認。委員會成員和工作人員均是國家公務員。一旦上任,主席和副主席在任期內同樣不能被總統單獨罷免,必須獲得國會2/3的票數才能通過。
12家地區儲備銀行——分散在全國范圍內,12家聯邦儲備銀行被特許為私有公司。雇員并非公務人員。
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由聯邦儲備委員會的成員、地方聯儲主席組成。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負責制定貨幣政策。
12家聯邦儲備銀行的運作模式和其他企業類似:每一家都有自己的董事會,而董事會成員由聯儲主席和第一副主席選出,需獲得執行委員會的批準。儲備銀行的每一個分行,都有自己的董事會。這些董事會的絕大多數董事由分行任命。其他則有執行委員會指定。
儲備銀行及其分行的董事會成員,為聯邦儲備系統提供國家每個角落經濟環境的大量信息。在制定貨幣政策決定過程中,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會使用這些信息,以及其他資源。需要強調,聯邦儲備銀行不同于一般的私營組織。聯邦儲備銀行并不以營利為目的,而與聯邦儲備局一起承擔美國中央銀行的公共職能。
主要職責
盡管國會規定了美聯儲必須遵從的主要職責,該央行通常在履行其核心職責的過程中通常會獨立于聯邦政府。
那些核心職責包括:
制定并執行貨幣政策;
監督和管理銀行和金融機構;
為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
12家聯邦儲備銀行有“獨立的”研究工作人員。他們為儲備銀行的主席提供貨幣政策和經濟建議。每一家儲備銀行也有監管職責,其中包括金融機構的監督和監管。聯儲銀行業處理聯邦儲備系統的業務運作。從這個方面來講,儲備銀行的經營模式更像是私企,出售基金轉移、核對審核、面向金融機構的硬幣和貨幣服務。
籌資
美國國會賦予聯邦儲備系統自籌資金的特色。美聯儲可從旗下資產投資組合中的政府債券獲得利息,同時還可通過為銀行出售金融服務收取費用。在年度報告中,美聯儲會公布相關收入數據。通常情況下,美聯儲的收入會遠超過支出。不過,和盈利企業不同的是,美聯儲的任何利潤(除去成本之后)都會歸入美國財政部。2002年,美聯儲的營業收入為267億美元,總支出為22億美元,245億美元以“美聯儲票據利息”的形式歸入財政部。
這種自籌資金系統對財政部和國會也有很大的好處。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