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交易的了結(即平倉)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對沖平倉和實物交割。實物交割方式有集中交割、滾動交割、期轉現和廠庫交割四種方式。期貨交割是指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于合約到期時,對各自持有的到期未平倉合約按交易所的規定履行實物交割,了結其期貨交易的行為。集中交割指所有到期合約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過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是倉庫交割方式的一種,交割價格按交割月份所有交易日結算價的加權平均價格計算。采取集中交割可以有效避免交割違約,為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籌措貨款留下充足時間。滾動交割是指進入交割月后可在任何交易日交割,由賣方提出交割申請,交易所按多頭建倉日期長短自動配對,配對后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的劃轉及倉單的轉讓,通知日的結算價格即為交割價格。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級別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期貨轉現貨是指期貨市場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約的多空雙方之間達成現貨買賣協議后,變期貨部位為現貨部位的交易。這種交割方式在全球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中都有廣泛應用,我國三家期貨交易所都已推出期轉現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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