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法人投資者
最后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的最后可以交易的一天,棉花期貨的最后交易日是交割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那么怎么理解呢?
這里面要注意的核心詞匯是合約月份的第十個交易日,而不是合約月份的第十天;
以棉花氣候1909合約為例,就是2019年9月的第十個交易日,通過查詢可知是9月13日,而不是9月10日,每個品種的最后交易日都可以通過合約規則表查詢得到。

棉花期貨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2)個人投資者
對于鄭商所和大商所的品種,個人投資者是不能持倉進入交割月的,需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進行平倉處理。如果投資者沒有自行平倉,而是持倉進入交割月,那么交易所就會對投資者的持倉進行強平處理,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此外,由于投資者違反了期貨交易規則,交易所也會將投資者的違規行為作為違約行為,記錄在中國資本市場誠信記錄里。所以請各位投資者一定要嚴格遵守期貨市場交易規則!!以上就是您想知道的答案,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有任何期貨相關的問題和期貨開戶可以隨時咨詢我,這邊全程為您服務,最后祝您投資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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