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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源稅的征稅對象
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如下:1、原油;2、天然氣;3、煤炭;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資源稅的特點:1、征稅范圍較窄,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2、實行差別稅額從量征收,我國現行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征收,一方面稅收收入不受產品價格、成本和利潤變化的影響,能夠穩定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資源開采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率;3、實行源泉課征,不論采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于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采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征收,這樣既照顧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資源稅的作用:1、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有利于企業在同一水平上競爭;2、加強資源管理,有利于促進企業合理開發、利用;3、與其它稅種配合,有利于發揮稅收杠桿的整體功能;4、.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資源稅:(一)開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圍內運輸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的原油、天然氣;(二)煤炭開采企業因安全生產需要抽采的煤成(層)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資源稅:(一)從低豐度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二十資源稅;(二)高含硫天然氣、三次采油和從深水油氣田開采的原油、天然氣,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三)稠油、高凝油減征百分之四十資源稅;(四)從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品,減征百分之三十資源稅。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國務院對有利于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護環境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資源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資源稅在哪個環節征稅
稅法規定的商品 生產到消費流轉環節中繳納資源稅的 。現行資源稅的納稅環節分別是:(1)納稅人對外銷售應稅產品的,其納稅環節在出場(廠)銷售環節;(2)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用于連續生產以及生活福利、基建等方面的,其納稅環節在移送使用環節;(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資源稅的環節在其收購未稅礦產品的環節;(4)鹽的資源稅一律在出場(廠)環節由生產者繳納。一、資源稅的征稅對象是誰一般資源稅就是國家對國有資源,如我國憲法規定的城市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某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取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征收的一種稅。1984年,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國的資源稅體系,我國開始征收資源稅。鑒于當時的一些客觀原因,資源稅稅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種,后來又擴大到對鐵礦石征稅。1987年4月和1988年11月我國相繼建立了耕地占用稅制度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制度。國務院于1993年12月25日重新修訂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財政部同年還發布了資源稅實施細則,自1994年1月1日起執行。修訂后的“條例”擴大了資源稅的征收范圍,由過去的煤炭、石油,天然氣、鐵礦石少數幾種資源擴大到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等七種,其中,原油僅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油母頁巖等煉制的原洫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煤炭,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選煤等金屬礦產品和非金屬礦產品,均指原礦石;鹽,系指固體鹽、液體鹽。但總的來看,資源稅仍只囿于礦藏品,對大部分非礦藏品資源都沒有征稅。二、資源稅的特點(一)征稅范圍較窄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目前的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二)實行差別稅額從量征收我國現行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征收,一方面稅收收入不受產品價格、成本和利潤變化的影響,能夠穩定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進資源開采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率。同時,資源稅按照“資源條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資源條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則,根據礦產資源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稅額,以有效地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三)實行源泉課征不論采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于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采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征收,這樣既照顧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三、資源稅的作用1、調節資源級差收入,有利于企業在同一水平上競爭;2、加強資源管理,有利于促進企業合理開發、利用;3、與其它稅種配合,有利于發揮稅收杠桿的整體功能;4、以國家礦產資源的開采和利用為對象所課征的稅。開征資源稅,旨在使自然資源條件優越的級差收入歸國家所有,排除因資源優劣造成企業利潤分配上的不合理狀況。法律依據:《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第四條規定:計稅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包括應稅產品實際銷售和視同銷售兩部分。視同銷售包括以下情形:(一)納稅人以自采原礦直接加工為非應稅產品的,視同原礦銷售;(二)納稅人以自采原礦洗選(加工)后的精礦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的,視同精礦銷售;(三)以應稅產品投資、分配、抵債、贈與、以物易物等,視同應稅產品銷售。《資源稅征收管理規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或者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其應稅產品計稅價格:(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應稅產品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四)按后續加工非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減去后續加工環節的成本利潤后確定。(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確定。

3,資源稅是什么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什么 其征稅范圍有哪些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體現了使用資源的社會責任。 (一)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和確認時間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一種稅。按照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應稅自然資源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金屬礦原礦和鹽。資源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資源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別按照資源稅應稅產品的銷售方式、結算方式和應稅行為發生的時間予以確定。 (1)納稅人銷售資源稅應稅產品時,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分別為:在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時,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在采用預收貨款方式銷售時,為發出應稅產品的當天;在采用其他結算方式銷售時,為收到貨款或收到收款憑證的當天。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將應稅產品移送自用的當天。 (3)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二)資源稅的計量 應交資源稅稅額,應按照應稅資源的數量和適用稅率計算,其中應稅資源數量的確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于銷售的,為銷售數量;企業自用的,為自用數量。 資源稅的稅率為定額幅度稅率,并根據稅目不同,分為8類,其中:原油為8~30元/噸,天然氣為2~15元/千立方米,煤炭為0.3~5元/噸,其他非金屬礦原礦為0.5~20元/噸或千立方米,黑色金屬礦原礦為2~30元/噸,有色金屬礦為0.4~30元/噸,固體鹽為10~60元/噸,液體鹽為2~10元/噸。 應交資源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交資源稅一課稅數量×適用定額稅率 (三)資源稅的記錄 (1)賬戶設置。 企業對于所繳納的資源稅,應分別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或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或作為成本計入"物資采購"、"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賬戶。同時,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資源稅"明細賬戶,以反映企業資源稅的計繳情況。 (2)賬務處理方法。 ①企業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用于出售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時,應根據應稅產品的數量計算出應交稅額,并將應交納的資源稅作為一項支出,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后: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②企業將開采或生產的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將應稅產品轉作自用時,應根據移送自用的`數量計算應交稅額,并將應交稅額作為成本費用,記入"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計算出應交稅額后: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用銀行存款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③企業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應交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時,按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收購企業應代收代繳資源稅。收購企業在收購應稅未稅礦產品,并代收資源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 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代收資源稅) 代繳的資源稅將同企業應交的資源稅一起交納。 ④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時,資源稅的賬務處理方法: 按規定,企業在出售固體鹽,計算應交資源稅時,可扣減購人液體鹽時,購人成本中所含資源稅。企業在購人液體鹽時,應將準許抵扣的資源稅記入"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借方,以抵扣固體鹽出售時應繳納的資源稅。企業在出售固體鹽時,應將應支付的資源稅作為支出,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賬戶。會計分錄如下: 購入液體鹽時: 借:物資采購 (采購成本--準許抵扣的資源稅) 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準許抵扣的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采購成本) 出售固體鹽時: 應按照固體鹽的銷售數量計算應交資源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實際繳納資源稅時: 就該筆業務來講,企業實際繳納的資源稅為"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貸方發生額與借方發生額之差。 借: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情況下需要報資源稅?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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