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征收期過后什么時間繳稅?請問申報過后什么時候扣稅款呀謝謝是不是拿著稅票去銀行交款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請問申報過后什么時候扣稅款呀謝謝是不是拿著稅票去銀行交款
對,是自己去銀行繳款,稅票上寫著最遲繳款時間,不要超過這個期限不明白啊 = =!
2,地稅申報后繳納稅款期限是多長時間啊
到15日繳稅可以,超過15日就繳納滯納金,法定節假日延長除外。一、打電話給地稅局專管員詢問操作二、有一種可能是,在地稅局網站上做二次申報,補繳10元三、征期內務必完成!否則罰款!
3,最晚啥時交稅
申報和扣款都是2009年10月23日止23日鑒于今年“十一”國慶節公休假時間較長,稅務部門為方便廣大納稅人申報納稅,決定將屬于10月份征期的所有各稅的申報繳稅的期限統一延長至10月17日。
4,每個月開完增值稅票后第二個月什么時候扣稅
1、經依法計算,開票當月需要計繳增值稅的話,一般在開票次月稅期內申報并扣繳稅款;2、如經計算當月不需繳納稅款的,在次月稅期前也必須進行稅務申報;3、如當月未開票,也不存在應稅經濟業務的,依然必須作稅務零申報;4、各月稅期當地稅務機關均有公布,可在稅務大廳、稅務網站、稅務咨詢熱線進行查詢。

5,交稅的時間
1、增值稅為15天,營業稅、城建稅、個人所得稅等于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后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4、限期繳納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順延一日;遇到長假(春節、五一、十一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后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于罰款。
6,報完稅以后稅款什么時候交怎樣交
網上報稅的,自動由銀行轉賬,通常是第二天就劃款的。上門申報的,如果選銀行基本是立即劃賬做好報表后與相關納稅申報表一并報稅務局。報完稅就繳納稅款:1、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等于次月10日內為限期繳納期限; 2、企業所得稅季后15日內(當地稅務機關確認按月繳納的,次月10日)為限期繳納期限,匯算清繳期限為4個月; 3、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4、限期繳納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順延一日;遇到長假(春節、五一、十一節),按休息日順延; 5、滯納金按天加收萬分之五; 6、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后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處于罰款。
7,收房后契稅最遲多長時間交
1. 契稅原則上來講是辦理產權證的時候繳納的,但實際情況是過不同城市的契稅交納時間也是有一定的差異性的。2. 國家自推出網簽購房合同后,契稅一般是在購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備案的時候就要交納的。后期辦理房產證時需要出具契稅完稅證明。3. 契稅(deed tax)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4. 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逾期30日沒有繳納契稅,將需要按規定繳納一定的契稅滯納金。那么,契稅滯納金是怎么產生的?契稅滯納金怎么算?逾期起始日期是怎樣的?契稅滯納金適用的比例是什么?本文將為您一一詳細介紹。 購房契稅滯納金怎么算及其相關規定 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 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一、購房契稅滯納金怎么算 1、契稅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2、契稅滯納金適用的比例 根據國稅發[2001] 110 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凡稅款滯納行為發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后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契稅滯納金的相關規定 《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二、購房契稅滯納金是怎么產生的? 有關律師表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未繳納契稅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稅滯納金。此外,“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業主錯過交納契稅的30天時間,現實中會有許多原因。按一般情況來說,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稅務部門開具購房發票。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稅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發票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稅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 拖的時間過久,契稅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契稅的應納稅額,即房產總價乘以適用稅率:1997年10月1日起買賣商品房的,適用稅率3%;1999年8月1日起,凡個人購買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稅稅率為1.5%。凡是發生滯納稅款所屬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應按照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稅款所屬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統一按照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以上就是有關“征收期過后什么時間繳稅?請問申報過后什么時候扣稅款呀謝謝是不是拿著稅票去銀行交款”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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