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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遺產繼承法新規劃
房產繼承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死者的父親,母親,配偶,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沒第一順位繼承人由第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遺產繼承法2021年新規
胎兒的繼承權得到認可
在2020年《民法典》發布之前,未出生的胎兒的財產繼承權一直備受爭議,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確認,但是根據新規,凡是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權益的,胎兒也被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對象,可以擁有繼承和接受贈與的權利。
2.新增“代位繼承”,侄、甥也可以繼承你父母的房產
什么叫“代位繼承”?打個比方,例如小明的爸爸還有一個妹妹,在小明的父母壽終正寢之后,如果小明后來因為意外不在了,那么小明的爸爸的房產是可以由小明的姑姑的子女來繼承的,這就叫“代位繼承”。
3.隱匿遺囑、欺詐脅迫別人立遺囑的也將被剝奪財產繼承權
根據新規,一是有人因為遺囑可能對其將來繼承財產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機會把遺囑藏起來,隱匿遺囑的,嚴重的會被法律剝奪繼承權。 二是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的,也會被剝奪繼承權。
4.被剝奪繼承權的人后來確實悔改且得到被繼承人諒解的,可以恢復繼承權
民法典草案繼承編還特別增加了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明確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5.刪除“公證遺囑效力優先”規定,承認打印和錄音文件作為遺囑證明的有效性

在原有的繼承法中,是以公證遺囑的效力為優先原則。此次民法典草案繼承編中刪除了“公證遺囑效力優先”規定。以后在判定各份遺囑之間的效力時,以最后訂立的那份遺囑為準。
此次草案的修改,對遺囑的認定形式,增加了兩種,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形式。
草案增加后的打印遺囑中規定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錄音、錄像遺囑中規定,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此次, 《民法典》中對房產中的買賣、租賃、抵押、居住、物業管理等問題作出了全新規定。
2022年最新遺產繼承法新規劃全文
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繼承開始后,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
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020年遺產繼承法
新繼承法里兄弟姐妹也有繼承權,但是按法定繼承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是配偶、子女、父母。
2022年最新遺產繼承法新規劃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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