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企業發行理財產品違法(理財產品案件)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理財產品案件
只要理財產品的設立是非法的,一旦出現風險時,從生產到銷售的各個環節,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一方面因飛單產品發生風險而被入刑,對金融機構理財經理的私下飛單行為產生很大震懾力,進而也會影響很多第三方機構,因為他們主要依靠各種渠道來銷售產品,其中80%-90%都是各種飛單銷售。另一方面,也可制止各類機構為追求傭金利益,盲目代銷差的有限合伙理財產品的行為,作為代銷方應該重點考察產品發行方的資質和道德操守。一旦是非正規的金融產品,在發生卷款的風險后,作為代銷機構被認定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律風險是絕對存在的。而產品發行方甚至可能會以詐騙罪定罪。
2. 銀行理財案件
朵朵金融被查封,東新派出立案。
.“朵朵金融”涉案本金1.4億,受害者1500人,是2017年2月杭州子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的p2p平臺,2019年3月1日更名為寧夏朵朵碩果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自“朵朵金融”2019年7月出現大面積逾期,八九月眾多受害者向寧夏報案,寧夏經偵( 0951-6899268 )經調查是空殼公司,實際運營地一直在杭州,需在杭州立案。
3. 理財產品案件法院不受理
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 理財產品被騙的案例
應該是被騙買保險了吧。
近年來保險銷售誤導現象頻發,不少消費者由于對銀行的信任和高額利潤的誘惑而誤入陷阱。
當前我國銀行業與保險業的合作尚處于初級階段,投保人應當提高警惕,謹慎簽署合同,分清保險與理財產品的界限,防止落入圈套。
5. 違規理財產品
有資質就不違法,沒有資質違法
以上就是有關“企業發行理財產品違法(理財產品案件)”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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