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家庭遺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
遺產分割協議的簽訂地點應寫公證處地址
2. 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范本
遺產分割協議要雙方簽字後,可以直接去過戶。
3. 遺產分割起訴書范文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4. 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子女繼承遺產無糾紛的,就在遺產分配上寫同意i
5. 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范本
分家析產協議:屬于當事人自愿處分自己財產的行為,一般是父母將自己的財產分給子女。分家析產協議只要是當事人意思表示、沒有處分他人財產、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的,就自全體協議人簽字時起效。
分家析產協議雖然自當事人簽字時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產協議中涉及到的家產屬不動產或準不動產比如房產、土地、車輛等的,還應當經過產權過戶、變更登記后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協議生效后不及時做過戶登記,雖然協議生效,但產權不變,原財產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將來反悔不愿再分的,房產等可能仍然歸父母所有,分家協議中確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產。
6. 房屋遺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
第一,雙方的離婚證,只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雙方離婚時有關于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不會顯示在雙方的離婚證上。 第二,關于雙方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權等內容,會寫在雙方的離婚協議書中。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同時,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7. 遺產財產分割證明怎么寫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一、各繼承人和有關人員(如未成年繼承人的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職業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等。
二、遺產人(被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死亡時間和地點等。
三、被分割遺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四、具體分割方案。這部分應寫詳細、明確,不能模棱兩可。
五、如果遺產人生前負有債務,應在協議中寫明各繼承人應承擔的債務份額和償還方式等。
六、遺產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體時間及違約責任等。
七、在繼承人當中,如果有放棄繼承權或拒受遺贈或已死亡等特殊情況的,也應該寫清楚。
八、其他有關事項。
九、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協議經公證證明后生效”的字樣,并注明“本協議一式×份,協議人各執一份,公證處存一份。”
十、協議的各方當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訂協議日期
以上就是有關“家庭遺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遺產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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