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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還在房子如何繼承
沒有。因為父母在生前出資所購房屋,均寫的是兒子的名字,視為是將這兩個房子已經贈與給了兒子,并且兒子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接受了贈與的忘記,贈與合同成立,這兩個房屋是兒子的個人財產,不是父母的共有財產。
父母去世后,只有是父母的財產才能做為遺產,發生繼承。所以,這兩個房子女兒無權繼承。
父母還在房子如何繼承給子女
父母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子女,一共有三種方式:贈與、繼承、買賣。那么,這三種過戶方式各需要哪些流程?
一、贈與房產流程:
(1)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二、繼承房產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三、買賣房產流程: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父母還在房子如何繼承遺產
父母的房產如何通過繼承的方式全部轉讓給獨生子女呢?2021年1月1日起,現行《繼承法》將被廢除,關于繼承的事項將會由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來規范,父母房產統統按“新規”處置。
《民法典》中,關于房產繼承有哪些改變?趕緊來看看吧!
變化1
繼承權新增了2種立遺囑的方式
在以往,立遺囑的常見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證處進行公證,但想要立遺囑的人一般都是年邁的老人,行動自然遲緩和不便,公證處動輒幾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們經不起這樣折騰。
新的繼承規定,增加了2種合法有效的立遺囑方式:錄像遺囑和打印遺囑。這可就減輕了老人們很多麻煩事兒,例如很多老人不識字、年老了認識不清,可以錄像。
變化2
為了防止立遺囑被迫無奈,新增了“見證人”規定
為了爭父母的房產,有些子女會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講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須按照自己的意見立遺囑,不然就有嚴重后果。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規定必須有2名見證人在場才行,確保遺囑出自老人內心的想法。
變化3
新增加遺囑的“寬恕”制度
當繼承人做錯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繼承人的諒解和寬恕,正常的家庭關系得到修復,法律就會恢復其繼承權,這就是繼承“寬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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