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財產權的分類有哪些(財產權的種類)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財產權的種類
一句話說不完,具體可學習《物權法》、《民法總則》等法律,憲法中是大綱性質。
《物權法》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二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三十四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五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2. 財產權的種類有哪些
答:權利有很多,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公民權利進行不同的分類:
①依據公民所參與的社會關系的性質,可以劃分為屬于政治生活的權利和一般民事權利。前者如各項政治和社會的自由權利、參加國家管理的權利;后者如財產權等。
②依據承擔義務人的范圍,可以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所要求的義務的承擔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圍的確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如物權、人身權等。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所要求的義務的承擔者是一定的個人或某一集體,如債權、損害賠償權等。
③依據權利發生的因果聯系,可以劃分為原權和派生權,派生權或稱救濟權。原權指基于法律規范之確認,不待他人侵害而已存在的權利,又稱第一權利,如所有權等;派生權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權利而發生的法律權利,也稱第二權利,如因侵害物權而發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④依據權利間固有的相互關系,可以劃分為主權利和從權利。主權利指不依附其他權利而可以獨立存在的權利,如對財物的所有權;從權利指以主權利之存在為前提的權利,它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均從屬于主權利的存在,如抵押權等。
3. 產權包括財產的什么權
1、反映財產屬性不同?? 產權:指的是以財產所有權為核心的一組權利的有機結合體,強調財產關系的社會屬性。 所有權:是指對財產歸屬關系的權利規定,確定的是財產的最終歸屬關系,強調財產關系的物質屬性。
2、外延不同?? 產權:表現為財產歸屬關系,也表明了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關系,產權比所有權有著更廣泛的外延。 所有權:表明的是一種生產資料的所有制關系,是對財產歸屬做出的權力規定,集中體現在財產的歸屬權上。
3、內涵不同?? 產權:內含各項權利的設置,除了必須考慮財產關系外,還要更多地考慮人際關系。 所有權:以財產關系為核心設置權利,反映由人擁有物而產生的各種現象的本質屬性。
4. 財產權包括哪些
財產權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勞動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財產的權利。
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物質財富為對象,直接與經濟利益相聯系的民事權利,如所有權、繼承權等。簡稱產權。
5. 財產權的種類是什么
答:社會保障權是指醫療、失業和退休養老等權力,而財產權是指房產、車輛等受法律保護的財產。
6. 產權和財產權的定義
房屋產權人與所有權人的區別
1、性質不同:
房屋產權人,即代表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上認定的是財產(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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