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如何開展國地聯合辦稅?如何推進國地稅聯合進戶稽查的措施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如何推進國地稅聯合進戶稽查的措施
“進戶同一”,《辦法》規定,國地稅稽查部門要共同協商,在每年年初分級分類確定聯合進戶稽查對象,實行“一次進戶、各稅統查”,即國地稅稽查部門對稽查對象同時進戶執法,分別對管轄稅種同步實施稽查,通過減少執法次數,避免多頭、重復檢查,把對納稅人生產、經營影響程度壓縮至最小。 “步調劃一”,《辦法》要求,國地稅稽查部門應同步實施檢查,協同調查取證,可實施聯合詢問、聽取陳述和申辯,通過減少重復調查取證,總體上縮短進戶執法時間,節約納稅人配合稽查執法的時間成本。 “標準統一”,《辦法》明確,國地稅稽查部門要通過建立協同審理、執行工作機制,對同一違法行為統一定性和稅務處理處罰標準,執法實現“一把尺子”對待納稅人,讓納稅人真切感受到稅收執法的公正、公平。搜一下:如何推進國地稅聯合進戶稽查的措施
2,如何進一步加強國地稅合作推進合作規范30版的有效落實
一是全力做好承擔市國地稅局聯合下達的聯合大廳辦稅服務、合作征收稅款兩個合作事項的試點工作;二是共同解決好營改增后國稅局缺少營改增試點行業管理經驗、地稅機關無法獲取建筑服務企業外出經營信息等急難問題,攜手并肩抓好營改增后續管理服務;三是著力解決合作過程中注銷登記、非正常戶認定等方面信息的共享度不高的問題;四是認真梳理《國地稅合作規范(3.0版)》新增的7個合作事項和修訂的13個合作事項,共同制定了《貫徹落實國地稅合作工作規范3.0版任務分解表》,落實了責任部門確定雙方聯絡人;五是研究整合雙方辦稅服務廳互設窗口功能,實行一窗聯辦,即同一窗口納稅人辦理了國稅增值稅繳納后同時繳納地方稅費,主要方便建筑業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繳納地方稅費,防止地方稅費漏失,同時又能解決納稅人跑兩個窗口才能辦完所有國地稅業務的問題。我不會~~~但還是要微笑~~~:)
3,國稅地稅的聯合辦證制度是指什么
小服裝店,國稅,地稅都要辦理稅務登記證。 稅務登記證件的收費標準是20元每個。聯合辦理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只向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一方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由受理稅務機關核發一份代表國地稅共同進行稅務登記管理的稅務登記證件,并通過登記信息共享、比對、監控加強稅務登記管理的工作機制。聯合辦理稅務登記適用于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提供應稅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地稅機關單獨進行稅務登記管理的納稅人由地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具體范圍包括:設立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其他登記業務比如納稅申報、注銷納稅人稅務登記等業務還需要分別到國地稅機關辦理。開展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后辦理的稅務登記證一律加蓋“河北省國家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兩個印章,在任意一方辦理發證時,稅務登記證上都蓋有兩個印章。 原來分別辦證時,一個企業就需要辦兩個證,國稅一個,蓋國稅章的,稅號是國稅的,地個,蓋地稅章,稅號是地稅的,多數情況下國、地稅的稅號是一致的,都是前六位行政區域代碼加上后九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極個別情況下地稅國稅稅號不一致。聯合辦證后,在國稅或地稅辦證后,發給的稅務登記證上直接蓋有國稅、地稅兩個章,無需再去另一個稅務局辦證了,國地稅稅號一致,不存在兩個稅號的情況。但稅款申報繳納還是需要按照所歸屬的稅務局辦理,比如增值稅要到國稅申報繳納,營業稅、城建稅等地稅分管的要到地稅申報繳納。

4,國地稅聯合辦稅存在哪些問題如何改進
一、“營改增”后國地稅合作方面存在的問題“營改增”后,國稅地稅整合資源,深化合作,在減少辦稅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制約著國地稅合作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合作的認識不夠深入。隨“營改增”全面推進,地稅局在合作中承擔了更多的工作量,由于承擔了較大的壓力與風險,主觀上有想法有看法;國稅局則認為地稅業務已大量減少,再委托國稅局代征稅款,難免增加國稅工作量,國稅人員思想上不予重視,有所排斥。工作量不平衡導致國地稅心態不一,依賴政府、依靠上級的思想比較嚴重,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不夠、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二)合作的領域還不夠寬。由于國稅、地稅屬兩個不同的獨立執法主體,執法的側重點不同,使用的發票、管轄的稅種也不同,在使用文書及程序等方面,國地稅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致使一些合作只能停留在表面,無法進行深度合作。如:聯合稽查打擊偷逃稅方面、發票管理等方面還有差距。特別是在稽查工作中,往往會出現國稅剛查完,地稅又來查的情況,檢查不同步,處理不一致,不僅增加了稅收成本,而且還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三)信息共享度不高。隨著金稅三期系統全面上線,雙方在系統中已能實現聯合稅務登記、聯合辦稅服務。但由于國稅、地稅前期征管軟件的獨立性和管理體制的差異性,雙方征管數據(財務報表信息、發票信息、稅源信息等)暫時無法有效互通互聯。納稅人信息不能及時共享利用,為后期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帶來阻力。(四)委托代征工作協作機制不完善。目前,國稅與地稅按照方便納稅人和主體稅種征管原則,雙方就“營改增”后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稅、私房出租增值稅及核對征收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地方稅附加等相互委托代征,但雙方均有各自的工作重點和任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可能會出現因征收數據傳遞不及時,出現少征、錯征、漏征,導致稅款流失的情況。二、強化國稅地稅合作的對策——瞄準“三方共贏”全面落實國地稅聯合辦稅,既是稅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又是提升征管質量的重要步驟,更是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要以國稅、地稅、納稅人“三方共贏”為目標,著力搞好國地稅聯合辦稅工作,我們認為今后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改進。(一)政府主導,實現無縫對接。深入推進國地稅合作,地方政府有期待,基層稅務機關有需求,廣大納稅人有期盼。各級政府要把國地稅聯合辦稅作為一個重要議題在政府常務會上進行研究,專題部署。稅務機關要充分運用好現有資源,相互借鑒管理經驗,在最大范圍內降低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二)循序漸進,夯實合作基礎。國稅地稅兩家應在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框架內,共同研究一些有利于稅收工作、堵住漏征漏管、防止稅款流失的措施辦法。如:在聯合開展稅務稽查方面,建立稅務稽查案件長期協作機制,任何一方對共管納稅戶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相互通氣,交換稽查信息數據,共同建立涉稅違法信息庫;對已定性為重大涉稅案件的共管企業,雙方應聯合制定檢查計劃,確定共同檢查案源,按規定程序報批后聯合實施稽查,避免重復檢查;對不能實行聯合稽查的案件和接到不屬于自己管轄范圍的舉報案件,要及時向對方傳遞信息,確保稽查成果共享和稅收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三)密切協作,提高代征水平。國稅、地稅應在委托代征方面加強合作,定期向對方提供代征稅款及附征稅費數據信息,共享征收信息,及時解決代征中出現的問題。采取隨機抽查方式了解主稅和附征稅費是否一一對應,做到稅費無積壓、無挪用,入庫及時、準確。(四)綜合治稅,建立長效機制。國稅、地稅應定期召開征管工作聯席會議,及時傳遞相關信息、資料,共同就征管中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商討,共同研究解決方案,建立起涵蓋征收、管理、稽查和納稅人權益保護等各環節的長效合作機制,努力實現辦稅過程“1+1=2”、征收成本“1+1<2”、稅收收入“1+1>2”的目標。
5,如何辦地稅
首先是辦理稅務登記。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流程、資料要求相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一)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小賣店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因此,您需要到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程序、手續、要求相同。三、納稅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定期定額征收方式適用的稅種及稅率如下: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增值稅按不含稅銷售額依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應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比方說。某件商品你的標價是1030,不含稅銷售=1030÷(1+3%)=1000元。應交增值稅=1000×3%=30元增值稅由國稅征收以下稅費由地稅征稅: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增值稅額依7%稅率計算繳納;(由地稅征收。3、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額依3%費率計算繳納,由地稅征收。4、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但對于個體戶普遍采取附征的辦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間,普遍在2%左右。由地稅征收。首先是辦理稅務登記。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流程、資料要求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一)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1份 《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小賣店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因此,您需要到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程序、手續、要求相同 。 三、納稅標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額征收方式適用的稅種及稅率如下: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 增值稅按不含稅銷售額依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應納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 比方說。某件商品你的標價是1030,不含稅銷售=1030÷(1+3%)=1000元。應交增值稅=1000×3%=30元 增值稅由國稅征收 以下稅費由地稅征稅:2、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增值稅額依7%稅率計算繳納;(由地稅征收。 3、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額依3%費率計算繳納,由地稅征收。 4、個人所得稅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但,對于個體戶普遍采取附征的辦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間,普遍在2%左右。由地稅征收。 至于要交多少稅,就要看您的銷售額是多少。一般稅務局會進行實地調查,確定定額,并下達“核定定額通知書”給您的。其內容除告知您核定的銷售額和繳納期限外,其他的內容就是我前面所講的4點的內容。 值得提醒您注意的是: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有起征點的規定,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 元;具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遼寧省對增值稅起征點規定月銷售額在5000元以內,不征稅。超過5000元全額征稅。 如果您的(銷售額)每月不超過5000元,在稅務機關核定定額時,您必須提供足以說明其生產、經營真實情況的證據,稅務機關才有可能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將你的定額核定為未達起征點。對未達起征點的定期定額戶,稅務機關將會以書面的形式送達《未達起征點通知書》給您。如果稅務機關沒有下達《未達起征點通知書》的話,哪怕你確實未達到5000元,也得按稅務機關《核定定額通知書》的內容繳納稅款。因此,這一條對于您顯得非常關鍵。到地稅局問一下就可以了國、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程序、手續、要求相同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一)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1份 ,《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1份(地稅)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4、組織代碼征(企業的提供) 5、銀行賬戶(企業的提供)(三)稅務登記證收費標準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各25元。(有些地方免收或合收)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開展國地聯合辦稅?如何推進國地稅聯合進戶稽查的措施”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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