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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房土兩稅申報期2022
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申報期為2022年5月。浙江省電子稅務局發布《關于延期申報2021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從價計征房產稅的通知》,將2021年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從價計征房產稅申報期從2021年12月延期到2022年5月。
2,土地使用稅報稅時間是怎樣的
城鎮 土地使用稅 的納稅人,按年計算,分兩期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納稅人選擇一次性繳納全年稅款的,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如您企業已開通網上報稅功能,可通過網報系統申請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未開通網上報稅功能,可到地稅門面填表申請。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什么時候申報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稅的申報時間是3,6,9,12月份(每月10日前)申報本季度的 例 3月10日前申報1月1日-3月31日的土地使用稅, 6月10日前申報4月1日-6月30日的土地使用稅 9月10日前申報7月1日-9月30日的土地使用稅, 12月10日前申報10月1日-12月31日的土地使用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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