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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征點和免征點的概念
起征點:在起征以內的,全免;達到起征點以上的,全額計稅 免征額(不叫免征點):免征額以內的,不納稅,超過免征額的,就超出部分征稅免征額和“費用扣除標準”是兩回事 這些概念不是征對營業稅的,其他稅種也有(如增值稅) 起征點和免征額是適用于個人納稅人的,單位不適用
2,幫幫忙幫我做一道稅法題簡述起征點與免征額的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 財政部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起征點”是指按稅法規定開始征稅 的起點數額,即:納稅人的應稅收入達不到起征點的不納稅,達到起征點的就要按全 部數額計算納稅。假設某地增值稅起征點(以銷售貨物為例)為月銷售額2000元,甲、 乙兩納稅人某月收入分別是1800元、2100元,甲由于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不需要納稅; 而乙由于收入達到了起征點,就要按全部收入2100元乘以適用稅率繳納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 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8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那么800元以下的屬于免 征額,“免征額”是指課稅對象金額中免于征收的部分,稅務機關只對超過的部分計 算征稅。假設甲、乙兩人某月的工資薪金分別是700元和1000元,甲因沒有超過免征 額部分的收入,應納稅額為零;而乙超過免征額部分的收入是200元,就其應納稅額 200元乘以適用稅率繳納稅款。
3,舉例說明起征點與免征額的區別
起征點指稅法規定的對課稅對象開始征稅的最低界限,免征額則是稅法規定的全部數額中免于征稅的數額。兩者有部分相同點,即當課稅對象的額度小于起征點和免征額時,都不予以征稅。但是兩者有著很大的不同,當課稅對象的額度大于起征點和免征額時,采用起征點制度的要對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征稅,采用免征額制度的僅對課稅對象超過免征額部分征稅。在稅法中規定起征點和免征額是對納稅人的一種照顧,但兩者照顧的側重點顯然不同,前者照顧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則是對所有納稅人的照顧。對所有的納稅人來說,個人所得稅的計稅額度都會扣除低于法定界限的部分,僅對界限以上的部分征稅,因此,個人所得稅的這種法定界限應稱免征額。 我們可以通過具體的例子來區別。假設起征點和免征額都為1600元,應該如何課稅呢?若實際發生額為1400元,則無論是按照起征點的規定還是免征額的規定,都不用課稅。若實際發生額為1800元,情況就不一樣了。按照免征額的規定,國家只能對超過部分的200元(1800元—1600元=200元)進行征稅;而按照起征點的規定,國家必須對所有金額1800元征稅。個稅的征收顯然是按照200元的模式而不是1800元模式,因此,個稅的“起征點”實際應為“免征額”。

4,什么是起征點和免征額舉例說明其不同之處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征稅的起點;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起征點與免征額同為征稅與否的界限,對納稅人來說,在其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或沒有超過免征額的情況下,都不征稅,兩者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又有明顯區別。其一,當納稅人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就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超過免征額時,則只就超過的部分征稅。其二,當納稅人的收入恰好達到起征點時,就要按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恰好與免征額相同時,則免予征稅起征點是3500 少余3500 不交稅免征額 一般很少用到 一般內退的 可允許一定的免征額 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征稅的起點;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起征點與免征額同為征稅與否的界限,對納稅人來說,在其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或沒有超過免征額的情況下,都不征稅,兩者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又有明顯區別。其一,當納稅人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就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超過免征額時,則只就超過的部分征稅。其二,當納稅人的收入恰好達到起征點時,就要按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恰好與免征額相同時,則免予征稅
5,有關免征額和起征點的概念
從今年3月份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2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實際收入-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1600元/月。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現在的2000元標準是免征額(扣除費用標準)。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額開始征稅的起點;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起征點與免征額同為征稅與否的界限,對納稅人來說,在其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或沒有超過免征額的情況下,都不征稅,兩者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又有明顯區別。其一,當納稅人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就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超過免征額時,則只就超過的部分征稅。其二,當納稅人的收入恰好達到起征點時,就要按其收入全額征稅,而當納稅人收入恰好與免征額相同時,則免予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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