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浦退:關于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確權公告歐浦智網從 2021 年 07 月 15 日起終止上市。從2021 年 07 月 15 日起的 45 個轉讓日(即 2021 年 09 月 15 日),歐浦智網股份將開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的兩網和退市公司板塊俗稱老三板,歐浦智網股東辦理股票確權登記后可以在老三板掛牌轉讓-。這個是今天歐浦退400107的確權公告,也就是大家擔心的,股票退市了什么都沒有了這個想法,從7月15日退市到8月13日確權公告,一個月不到,這個辦事效率真的杠杠的,必須給歐浦公司點贊,雖然主板退市,到老三板也能快速交易呀。我在歐浦退市前買入416000股,成本0.256元,退市收盤價0.32元,也許在國慶前就可以開始交易。何時交易真的不好說,如果公司經營正常,而且業績盈利的話,不管何時交易,那就是天天漲停板好了。這樣的股票本來就是主板退市錯殺,到老三板糾正錯殺而已,回歸正常價格3-5元一股。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不要說漲3倍漲10倍也就3元而已。主板辛辛苦苦漲3個點很開心,漲30個點就像牛人,在老三板漲3倍無須操作就當玩似的。之前帖子中我說過我有8個退市股,美都3已經在交易,歐浦退也快了,后面會慢慢地跟上來,現在在收藏天翔退,反正老三板我覺得比主板安全多了,省心多了,而且**也容易多了。既然進老三板操作,那么就耐心等待了,不急再說急了也沒有用。老三板一切一切看運氣,只要碰到一個草雞變鳳凰那就發達了。
一:002711歐浦智網股吧
因擬簽訂重大戰略合作協議,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開市起停牌。同時,因公司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鑒于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避免股價異常波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的相關規定,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開市起繼續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待上述事項確定后,公司將及時披露相關公告并申請股票復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歐浦智網股吧400107
歡迎
鄭重承諾:為投資者墊付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在投資者獲得賠償前不收取任何費用,索賠失敗的風險全部由我們承擔。
如何確定投資者是否符合索賠條件?
一、投資者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打印買賣相關股票的對賬單(每頁均需經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要求如下:
*對賬時間: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
*具體內容:需包括有股東姓名,股東證券賬戶號碼及身份證號碼,買賣股票的時間、價格、證券代碼、股數、傭金印花稅等信息;
*其他要求:從首筆買入開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筆賣出,現在還持有這只股票的投資者必須打出股東庫存股的情況。
二、聯系吳律師并提供上述對賬單,律師根據初步確定的索賠范圍進行分析判斷,并給出咨詢意見。
【最新索賠進展】
2021年2月4日、2021年6月17日,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浦智網” 證券簡稱:*ST 歐浦/歐浦退 證券代碼:002711/400107)2次發布《關于訴訟的進展及新增訴訟的公告》,公告披露信息顯示:歐浦智網于2020年12月7日被行政處罰后,截至2021年6月17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投資者訴歐浦智網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91件,案涉金額合計638萬余元。詳情參見
歐浦智網2021年2月4日公告
歐浦智網2021年6月17日公告
【律師提示】
上述案件廣州中院正在審理,2021年7月已有一審判決支持投資者。法院審理中,委托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對投資者損失進行了核定,判決金額根據核定結果確認,其中對于系統風險扣除的比例各案不同,總體而言投資者獲賠比例較高。尚未參與索賠的投資者,可聯系吳律師咨詢/登記參與維權,律師根據提供的資料計算損失金額、完善證據及委托文件后即可啟動訴訟索賠。
【索賠范圍】
自2016年11月28日-2019年2月26日買入,且在2019年2月27日及之后賣出或者繼續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索賠。
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后支付。
投資者需要準備的訴訟材料如下:
投資者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或者聯系吳律師咨詢相關維權事宜。
【處罰概況】
2020年12月7日,歐浦智網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 決定書》([2020]17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0]2號)。詳情參見
歐浦智網2020年12月7日公告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場禁入決定書》,歐浦智網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
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歐浦智網未經審批程序,為關聯方提供擔保15筆,擔保金額合計不低于128,345.5萬元;為非關聯方提供擔保7筆,擔保金額合計不低于70,994.5萬元。歐浦智網對外提供上述擔保時,未按規定履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2017年年報和2018年半年報等定期報告中進行披露。直至相關債權人對歐浦智網擔保事項提起訴訟或仲裁后,歐浦智網才在2018年年報中對有關對外擔保事項予以披露。
(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間,歐浦智網在未經過授權的情況下,通過向他人借款后直接轉入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及法定代表人陳禮豪本人及其控制的銀行賬戶的方式,累計向關聯方陳禮豪提供非經營性資金30,659.06萬元。屬于應當及時披露的關聯交易,歐浦智網未及時披露。歐浦智網未在2017年半年報、2017年年報和2018年半年報中披露該關聯交易事項,直至相關債權人對歐浦智網提起訴訟或仲裁要求賠償相關借款后,歐浦智網才在2019年2月27日發布的《重大訴訟公告》、2019年3月28日發布的《關于新增訴訟事項的公告》及2018年年報中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予以披露。
歐浦智網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陳禮豪等人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廣東證監局認為,歐浦智網未及時披露對外提供重大擔保、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的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遺漏的情形。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決定:
一、對歐浦智網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二、對陳禮豪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
三、對田潔貞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四、對李磊、陳運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五、對肖芳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六、對畢國棟給予警告,并處以8萬元罰款;
七、對魏來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同時決定:
一、對陳禮豪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二、對田潔貞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上述違法行為于2019年2月27日揭露后,歐浦智網股價因此波動,導致投資者損失。
歐浦智網2019年2月27日以來股價走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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