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反避稅條款及12種合理避稅方法
增加個人所得稅反避稅條款是新個人稅法修改的重要內容之一,表明國家將加強對高凈值個人避稅方式的征管。 在如此嚴峻的征稅形勢下,反避稅條款該如何處理? 如何合理避稅? ……
新個稅法有哪些反避稅條款?
新個稅法第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稅收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無正當理由減少個人或者其關聯方的應納稅額;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企業,或者居民個人與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企業,在實際稅負明顯較低的國家(地區)設立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不得分配、減少應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分配;
(三)個人通過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的。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進行稅收調整,需要加征稅款的,應當依法加征稅款,加收利息。
如何應對反避稅條款?
(一)重新進行稅收籌劃
通過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合理安排投資結構,科學安排個人收益與投資經營收益的比例,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是徹底規避稅收風險的一種選擇。
(2) 變“殼”為“實”
即把用于“避稅”的“空殼公司”轉變為實際經營的公司,將不合理的商業目的安排轉變為合理的商業目的安排,既可以繼續控制稅收成本,又可以延伸產業鏈。鏈在商業目的方面。 ,提升整體核心競爭力,這其實也是稅收籌劃的一部分。
(三)境外避稅轉境內
如果不具備海外實際經營能力,需要將海外避稅天堂改為國內避稅天堂。 畢竟國家對境內避稅和境外避稅的重視程度不一樣。 當然,最好是在避稅天堂進行實際的商業活動。
(四)通過合法途徑爭取個人合法權益
國家在制定政策的時候,不可能考慮到所有人的利益,但是政策是在不斷完善的。 通過合法途徑影響政策的不斷完善,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個稅什么是零申報,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5種高風險避稅情形
1.“工資分攤”
這種簡單粗暴的工資分成方式,在實踐中被很多企業所采用。
下面兩種方法比較常見:
1、一個企業所有員工的工資都一樣,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2、關于員工提供的發票種類和金額,基本都是交通、餐飲等票據,會導致這部分費用出現較大異常,遠超公司正常經營中相關種類費用的比例。企業。
雖然分割工資屬于逃避個稅的操作,納稅人應為職工個人,但《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扣繳未扣繳的稅款,應征稅而不征稅。” ,扣繳義務人可以處應扣而未扣或者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并不是因為少繳稅款,企業就不需要承擔相關責任。
【案例】增加開支的“分薪”被查,公司被重罰
國家稅務總局嘉興市稅務局稽查一局通過內外部調查發現,K地產公司隱瞞員工真實收入,通過報銷費用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他方式。 該局依法作出追繳企業各項稅費和罰款共計75萬余元的決定。
稽查過程:本案中,稅務局根據稽查方案對K地產公司進行了稽查。 檢查中發現,該企業的工資表顯示,該企業全體員工每月支付的工資基本在3400元左右,員工之間的工資差異很小。 一般情況下,不同崗位、職級的員工的工資應該是不一樣的。 所以這引起了檢查人員的警惕。 檢查人員進一步核對了該公司的費用情況,發現“匯總表”中有不少被人報銷的交通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標注信息。 有很多餐費、油費、住宿費、超市開具的發票,原憑證中的內容是“辦公用品”。
首先,這些費用所占比例過大,已經不符合企業正常經營所需要的范圍。 此外,督查人員還抽取了部分理賠人,對他們每月的報銷費用進行了統計,發現這些人每月的報銷費用基本都在1.3萬元左右。 很明顯,個人報銷的數額超出了正常的認知范圍。 最終,公司無法解釋這些報銷費用的合理性,承認部分工資由員工通過發票報銷方式支付,其余部分以工資單形式支付。 企業認為,一方面,職工個人可以少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也可以通過稅前上市費用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最終,稅務局作出企業追繳各項稅費及罰款共計75萬余元的決定。
政策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個人所得稅以取得所得為納稅義務人,以繳納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扣不扣或者不應征收的,稅務機關應當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以不少于50%但不超過未征收或應收稅款的三倍。”
2. 故意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仍以現金支付
現在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工資支付模式。
公司有基本戶,員工很多,公司不在偏遠山區。 您還在為支付現金而苦惱,這正常嗎?
據不完全統計,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的企業基本不申報個人所得稅,或者申報較少。

3.補貼不申報個稅
總有一些企業不將員工的餐補、電話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生日禮物等與員工工資合并申報納稅。
4、大量員工零申報
如果你的公司工資明顯低于同地區同行業,在3500以下,大量員工零申報,那你已經是高風險公司了。 等待公司的就是稅務稽查! 5、虛假員工,代發工資
很多企業還會設置虛假員工,找“李”代發工資,平分高收入員工的工資。 但這樣一個沒有考勤記錄、沒有履歷的李,怎么可能逃過稅務人員的法眼呢? 因此,企業和個人都應該通過適當的“操作”,合理合規避稅! 接下來,就讓我們看看企業可以采用哪些合理的避稅方式吧!
12種合理避稅的方法
一、子女教育
3歲至博士畢業,每月教育費1000元夫妻或一方負擔50%,1000元可分攤或免除個人負擔稅收。
2. 學歷或專業資格
學歷教育期間用于提高學歷或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的費用為每年4800元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每年為36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3.大病醫療
個人負擔大病醫療費用超過15000元的,每年6億元免征個稅,但須提供醫療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及個人負擔費用。
4. 第一套房子的利息
首套房利息支出可享受每月不超過1000元的限額,免征個稅,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但需提供貸款合同和還款證明。
五、房屋租金
工作所在城市(無自住住房)租金支出,直轄市和省會城市每月1500元,人口>100萬每月1100元,人口<100萬每月800元。 區別)。
6. 贍養老人
父母60歲及以上,每月2000元贍養費,子女可分享,免征個稅。
根據《暫行辦法》,納稅人撫養一個或多個撫養費,獨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限額扣除; 非獨生子女每月可與兄弟姐妹分享2000元的扣除額,每人分攤額每月不超過1000元。
七、旅游補貼
差旅費不超過200元,餐費不超過200元。 未計入“工資、獎金”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8. 遣散費
職工離職時,領取的經濟補償金不超過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三倍,免征個人所得稅。
九、通訊費
因工作需要,單位對個人補貼的通訊費不得超過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不計入“工資獎金”收入個稅什么是零申報,免征個人所得稅。
單位以補貼等形式為個人支付辦公、通訊費用的,計入個人當月“工資、獎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0.高溫費
職工暑期支付的高溫津貼或伙食,以報銷形式可以不征稅,但隨工資支付的高溫費應征稅。
十一、分配辦法
如果某月工資高,比如業務提成,可以分攤到其他月份,降低當月稅率,合法避稅。
12.增加準備金金額
因為五險一金是免個稅的,如果收入高,不需要急著花錢,可以提高公積金的繳費標準,但是公司也承擔了很多. 您可以與公司協商,多出的部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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