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用賬戶哪些是核準類?
核準類賬戶主要有:
(1)基本存款賬戶;
(2)臨時存款賬戶(因注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除外);
(3)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4)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專用存款賬戶。
備案類賬戶主要有:
(1)一般存款賬戶;
(2)非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擴展資料:
銀行結算賬戶(Bank settlement accounts),是指存款人在經辦銀行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不同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這里的存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銀行是指在中國境內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
分類
(1)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不同,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結算賬戶。
其中: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不同,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2)銀行結算賬戶根據開戶地的不同,分為本地銀行結算賬戶和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特點
(1)辦理人民幣業務。這與外幣存款賬戶不同,外幣存款賬戶辦理的是外幣業務,其開立和使用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
(2)辦理資金收付結算業務。這是與儲蓄賬戶的明顯區別。儲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辦理資金的收付。
(3)是活期存款賬戶。這與單位的定期存款賬戶不同,單位的定期存款賬戶不具有結算功能。
2.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辦理外匯資本金賬戶?
答復:您好!中外資企業開戶條件,即凡經管理部門核準或備案,具有涉外經營權或者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境內機構,均可以向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境內銀行機構憑外匯管理局核發的“設立外匯賬戶批準書”(中資機構)或“外匯賬戶開戶通知書”、“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或“駐華機構外匯賬戶備案表”(駐華機構)為境內中資和外資機構、外國駐華機構、個人及來華人員設立外匯賬戶,為境內機構辦理經常項目開戶,并在相應欄目中注明賬號、幣種、開戶日期并加蓋金融機構戳記。如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在浙江電子口岸政務咨詢平臺上提問,謝謝!
3. 資本金帳戶外匯業務核準件是什么?
你說的是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吧?
這個是外管局對資本項下帳戶的開立支付等采用的監控手法,這個核準件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找外管局辦理:
1、開立臨時資本金帳戶2、使用臨時資本金帳戶支付3、開立資本金帳戶4、資本金帳戶的要素變更這個核準件一式四聯,外管局核準后留一聯,企業持3聯到銀行辦理業務,辦完后企業留1聯,銀行留1聯后將最后一聯交還給外管局。與此對應的還有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 參考資料: 自己總結的
4. 外匯賬戶怎么開?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1994年4月1日頒布的《外匯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不同的外匯,辦理開戶的手續各不相同:
1.下列外匯,開戶單位須持經批準文件向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持外匯管理局核發的《開戶通知》,然后再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①經國家批準專項用于償還境內外外匯債務的外匯;
②經批準對境外法人、自然人發行股票取得的外匯。按照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團體應當在其注冊或者在當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需要在境內其他地區開立外匯賬戶的,應在當地注冊或者登記所在地外匯管理局的核準文件及有關材料向開戶所在地外匯管理局申請,并按照規定辦理開戶手續。開戶單位向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除了應持有上述有關材料外,同樣應填制開戶申請書,經銀行審查同意后辦理開戶。境內機構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須向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在境外開戶。
2.下列外匯,開戶單位可以持下列有效憑證直接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①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持外匯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②駐外機構的外匯,持機構設立批準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投資意向書;
③境外借款、發行外幣債券取得的外匯,持外匯局核發的《外債登記證》或者《外匯(轉)貸款登記證》。
3.下列外匯,開戶單位應首先向外匯局提出申請,持外匯局核發的《外匯賬戶使用證》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①從事代理對外或境外業務的機構代收待付的外匯;
②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他服務業務的公司,在上述業務項目進行過程中收到的業務往來外匯;
③暫收待付或暫收待結項下的外匯,包括境外匯入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先收后支的轉口貿易收匯、郵電部門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的外匯匯兌款、一類旅行社收取的國外旅游機構預付的外匯、鐵路部門辦理境外保價運輸業務收取的外匯、海關收取的外匯保證金、抵押金等;
④捐贈協議規定用于境外支付的捐贈外匯;
⑤保險機構受理外匯風險、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結算的保費。
開戶單位向外匯局申請領取《外匯賬戶使用證》必須持有下列材料:
①申請開立賬戶的報告;
②企事業單位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社團登記證,其他單位持國家授權機關批準成立的有效批件;
③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外匯管理局審查同意后,發給《外匯賬戶使用證》,在其中注明賬戶的幣種、收支范圍、使用期限及相應的結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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