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布: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核心內容:大股東減持股份有哪些規定? 《上市公司無限售條件股份轉讓指導意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證券法》等法律文件均對大股東減持方式、信息披露等進行了規范,相關規定已落實. 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大股東減持規定。
1、關于大股東減持方式
《關于上市公司存量股份解除限售轉讓的指導意見》
三、持有無限售條件股票的股東預計次月減持公司總股份1%以上的購買流通股能否成為大股東,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不得在公司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告日前30日內轉讓解除限售的股份。
2、大股東減持股份信息披露
1、《關于上市公司存量股份解除限售轉讓的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者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原持有或者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東,在其通過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時,應當公告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公告期內無需停止銷售股份。
3.《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應當在三日內書面報告上市公司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通知上市公司購買流通股能否成為大股東,并公告; 上述期間內不得再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某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后,該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減少5%為準依照前款規定作出報告和公告。 報告期內及公告及報告后二日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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