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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期貨居間人的問題什么是期貨居間人期貨居間人和經紀人
一、有關期貨居間人的問題
居間人實際就是我國為金融投行經紀人所設定的一種法律地位名稱,這是司法解釋角度講,因為國內期貨行業經紀人屬于法規范疇之外,簡單說就是不合法.居間人實際就是經紀業務的中介人,和期貨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具有法人地位,非期貨公司員工.和經紀人區別就在于,他只是促成客戶和期貨公司合同簽訂的媒介,而無其他經紀業務職能,經紀人是可以代客理財等多項職能.居間人沒工資,不算期貨公司員工,就是提成高,客戶開發到哪里都行.
資深人士告訴你從業證的含金量!
我在期貨公司工作已經快8年了,這3年隨著證券和期貨市場的火暴,參與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人是越來越多了.
我參加的應該是第2次資格考試,第一次是筆試,還沒計算機,那時候題真簡單,看書1星期,保證能過,和現在比,簡直太簡單了!!
這3年考試的人多了,對這個行業興趣的人多了.但同時由于不了解,誤區也很多,做為一個算是資深的業內人士,我想說幾句,希望那些年輕的學子和有職業人士們不要因為一時沖動和誤會,而耽誤了自己的前途!!
這個行業很苦,沒有關系,沒有好的介紹人,沒有經驗,沒有資源,就是從最低層的業務員,經紀人做起.在國外經紀人這個職業稱呼,是比較正常,但在國內期貨行業內,一聽說你是干經紀人的,大家心里都明白,你和大街上賣保險跑單的沒任何區別,甚至更低微!保險業務員那些工作程序基本和一個期貨新手經紀人是一模一樣的,而且保險賣的至少是個實在的商品,你推銷的是種很抽象的投資產品和投資理念,沒很好的社會資源和人際關系,你幾乎無法通過期貨公司的正常考核(3個月).但如果你有很好的社會資源和人際關系,你干嗎一定要做期貨經紀人呢??當年和我一起做經紀人的3批共計160多人,現在就剩下我1個人還在做這個行業,回頭去問那些人,大部分人都說,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賣保險去!期貨經紀人在公司里就相當于2等員工,我們那個時代,經紀人最大的夢想之一就是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以前經紀人都不算公司員工,叫客戶經理,沒3險,底薪600,3個月考核,沒有業績,馬上滾蛋!
很多人以為做期貨的都有錢,我一些做地產的朋友,一直覺得我們做期貨的都是象華爾街那些人物一樣風光,實際辛酸誰人知?這幾年期貨受到關注,很多學子以為在期貨公司很有前途,都興沖沖的參加資格考試.實際上所有的期貨公司最缺的就是客戶,你一大學畢業生,什么都沒有,你有什么?你有青春,你有精力,那么好吧,你就給我去跑客戶吧!!期貨公司象結算,風險,技術這些都是需要有經驗的,你一個新手,不做經紀人,你做什么??
現在經紀人待遇呢?期貨公司有很多都是證券控股了,應該舍得花錢儲備人才了吧?
北京地區經紀人基本底薪1000,大部分是800,這個還不含3險,沒任何補助,3個月1考核,沒客戶,停發,沒錢了,你自然走人.證券公司控股的一樣,而他們一個營業部的技術經理,底薪是5000,總部加福利等能到1萬多,你還不如好好學習下金融計算機.
那如果你一心就想干這個行業,那我告訴你,3個月內開發不到資金達到10萬的客戶,你一樣通不過考核.好象3個月10萬,不多啊,好的,請你去試試吧,親身經歷下,你就知道了!
同時我要告訴你,一旦以經紀人這個身份進入期貨公司,那么基本就注定你一輩子都是個經紀人身份,現在國內期貨公司的老總,基本全是當年期貨經紀人,而且大部分都是中期的.你想想他們熬了多少年??要不你有碩士學歷,金融或相關專業,考個從業資格,去做研發,那我告訴你,北京目前期貨公司研發最高也就是3500(稅前),你有金融碩士學位,你找什么樣工作不好??
那期貨公司最缺什么人?我告訴你務實的期貨公司最缺的就是2種人,1個是特別能開發客戶的,每個月保證金都是百萬進帳,這種人我在中期遇到過,即便這樣他們的待遇每月也不過1萬左右;1個是做交易特別好的,這種人到那里都是期貨公司跪下求的人才,比前面能開發的還受尊重.
那么,你們看看,自己算上面2種人嗎?想成為上面2種人,難度不是一般的.首先,你如果特別能開發客戶,放任四海皆真理,你干什么營銷不行?自己開個公司,專門賣點實在的商品行不行?第2種,全世界有幾個索羅斯?你要真這么厲害,還用給別人打工嗎?自己搞5.6萬的,每年期貨賺300%,不比你累死累活強?
看到了嗎?期貨公司做為經紀人是很好進的,要求也是最低的,但待遇也是最低的,最辛苦的!!你還不如去做居間人,拿的也多,也不受公司管制,還能自己找正經工作干!
所以,奉勸那些沒關系,沒經驗,又想進入期貨行業的朋友,你們不要太天真了,與其這樣,真不如做居間人!!
考個證多個技能,無可厚非,但就以為期貨公司很有前途和發展,那你就大錯特錯了!!憑什么就把位置好,工資理想的工作給你們呢?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在期貨公司太普遍了!!
大家自己好好想想吧!!
二、什么是期貨居間人
簡單地說,期貨居間人,就是中間人,類似于中介,促使雙方達成某種交易,從中獲取好處費。

不同的是期貨居間人可以和交易的某一方簽訂期貨居間人合同,所獲得的好處是連續不斷的,而中間人是一次性的收取好處費---所以說期貨居間人更像一種職業----收入“綿長”“有保障”
介紹客戶去期貨開戶做交易
法律上講,期貨居間人,就是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的個人或者機構。
類似橋梁作用,將二者關聯起來。
期貨居間人賺取傭金作為回報。
在現階段,一般都是個人期貨居間人,因為法律關系明確,不容易造成糾紛(機構容易代客理財,變相配資),好管理,發放返傭也方便(機構涉及到收入來源,公對公賬戶)。
總而言之,期貨居間人就是為客戶推薦合適滿意的投資平臺(期貨公司),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而自己又從中獲取用技能返還收入,是一個一舉三得的事情。
試想,投資者有了期貨居間人的介紹,就不必去市場上選擇和帥選交易平臺,省去好重中間環節----時間就是金錢哦。
對于期貨公司來說,減少了公司固定開支(人員基本工資,場地費,保險費等)---這就是市場經濟的配合。
期貨居間人在從事期貨居間業務時,要遵紀守法,不可以違法亂紀,故意或者隱瞞某些事情--目的是給期貨居間人自己謀福利,比如,引誘客戶進行不必要的交易---侵占客戶或者期貨公司的合法權益等等
三、期貨居間人和經紀人
(1)本來期貨居間人;和期貨經紀人工作是一樣的。
但是現在期貨居間人:主要用來給一些無能力在其他地方開設營業部期貨公司,專門開展這些地方的業務。
(2)現在很多在其它城市沒有營業部的期貨公司;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找期貨居間人。
(3)這些居間人其實不是期貨公司的員工,但他們在異地開展業務時卻使用印有這些期貨公司抬頭的名片,讓投資者誤認為其是期貨公司員工。
有的居間人甚至就在異地租用辦公場所,掛出期貨公司分支機構的牌子,為異地客戶提供集中交易的場所。
(4)期貨經紀人在某些期貨公司是正式員工。
但在大部分期貨公司不是,底薪一般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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