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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各有什么特點股票的分割有哪些情形什么是股票分割
一、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各有什么特點
一、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采用最為頻繁的一種股利政策。
企業發放股票股利不會導致企業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 ,也不會引起股東所持股票比例的變化 ,只會導致股東權益各項目間的增減變化。
股票股利以發放比例大小 ,可分為小比例股票股利和大比例股票股利。
以下分別加以分析:
(一)小比例股票股利。
如果股票股利的發放比例低于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20% ,一般稱之為小比例股票股利。
我國《證券法》規定:“公司一次配股發行股份總數 ,不得超過該公司前一次發行并募足股份后普通股股份總數的30%。
”因而我國上市公司較多采用小比例股票股利政策。
小比例股票股利由于其發放比例比較小 ,一般不會造成股價的大幅度波動 ,發放小比例股票股利會造成以下影響:(1)引起留存收益減少 ,普通股股本和資本公積增加 ,所有者權益總額不變。
(2)由于稅后凈利潤不會因發放股票股利而增加 ,而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量卻由于股票股利的發放而上升 ,從而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的降低。
(二)大比例股票股利。
如果股票股利的發行比例大于或等于原發行在外普通股數量20% ,就稱為大比例股票股利。
小比例股票股利發放不會對股價產生較大的波動 ,大比例股票股利的發放卻足以引起股價的變化。
一般來說 ,大比例股票股利政策會產生以下影響 :(1)引起普通股股本的增加 ,留存收益減少以及每股收益的降低 ,(2)資本公積和所有者權益總額保持不變。
二、股票分割
股票分割是指通過成比例地降低股票面值而增加普通股的數量 ,它是一種將面額較高的股票轉換成面額較低股票的行為。
在股票分割后 ,由于普通股數量的增加 ,普通股面值相應降低 ,其造成的影響將與股票股利不盡相同 ,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
(1)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留存收益都保持不變 ,股東權益總額因而也不變。
(2)每股面值和每股收益由于普通股數量的增加而降低。
相對于增加流通在外普通股數量的股票分割政策 ,企業在某個時期如希望減少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數量 ,可通過股票合并來實現。
股票合并作為股票分割的反向操作行為 ,又稱為“反分割”。
它造成的影響可以歸納為:(1)由于普通股數量的減少 ,導致普通股面值相應提高。
(2)與股票分割一樣 ,股票合并后 ,普通股股本總額、資本公積、留存收益都保持不變 ,股東權益總額也保持不變。
(3)由于普通股數量減少 ,而本年稅后凈利潤不變 ,導致普通股每股收益增加。
(一)股票股利對股東的影響
可得到股價相對上升的好處
預示公司處在成長期
需要現金時,可變現,且稅率低
(二)股票股利對企業的意義
無須支付現金
降低每股市價
傳遞信息
費用比現金股利大

(三)股票分割的影響
1、對公司的影響
實行股票分割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增加股票股數降低每股市價,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此外,股票分割往往是成長中公司的行為,所以宣布股票分割后容易給人一種“公司正處于發展之中”的印象,這種有利信息會對公司有所幫助。
2、對股東的影響
對于股東來講,股票分割后各股東持有的股數增加,但持股比例不變,持有股票的總價值不變。
不過,只要股票分割后每股現金股利的下降幅度小于股票分割幅度,股東仍能多獲現金股利。
另外,股票分割向社會傳播的有利信息和降低了的股價,可能導致購買該股票的人增加,反使其價格上升,進而增加股東財富。
二、股票的分割有哪些情形
法律分析: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什么是股票分割
1,什么是股票分割 將一股面額較高的股票交換成若干股股票面額較低股票的行為.
2,實例
[例6-7] 某公司原發行面額2元的普通股200000股,若按1股換成2股的比例進行股票分割,分割前,后的股東權益項目如表所示.分割前,后的每股盈余亦計算如下:
股票分割前的股東權益
普通股(面額2元,已發行200000股) 400000元
資本公積 800000元
未分配利潤 4000000元
股東權益合計 5200000元
圖表6-14
股票分割后的股東權益
普通股(面額1元,已發行400000股) 400000元
資本公積 800000元
未分配利潤 4000000元
股東權益合計 5200000元
假定公司本年凈利潤440000元,那么股票分割前的每股收益為2.2元(440000÷200000).
假定股票分割后公司凈利潤不變,分割后的每股收益為1.1,每股市價也會因此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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