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工新3(原:600701工大高新)發布《關于簽署重整投資協議的公告》顯示,2022年11月21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哈爾濱工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新)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哈爾濱紅博會展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哈爾濱紅博物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哈爾濱紅博廣場有限公司和哈爾濱龍丹利民乳業有限公司(以下合稱“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并指定哈爾濱工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2.2023年1月30日,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管理人與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簽署《重整投資協議》。
3.此前工大高新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處罰,證監會行政處罰落地后,工大高新股價暴跌,連續25個跌停,投資者損失慘重。
4.股票2021年3月15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后,于2021年4月30日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予以摘牌,工大高新退巿。
5.根據工大高新最新發布的《關于公司涉及訴訟及訴訟進展公告》顯示,新增156起投資者索賠1,234.20萬元。

6.此前公告信息顯示已有566人索賠金額達1.92億元。
7.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執業證號:13201201010729362)表示:工大高新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處罰后,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目前工大高新索賠案件投資者一審勝訴,工大高新索賠時效僅剩8個月,工大高新不會主動賠付投資者,只能通過訴訟后才可能獲賠機會。
8.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則,受損投資者應積極主動參加索賠。
9.符合索賠條件的受損的普通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可及時通過“股索衛“謝保平律師團隊了解虧損額,以免錯過索賠機會。
10.工大高新索賠登記條件,工大高新索賠區間:2016年5月9日至2018年7月23日間買入600701工大高新,且在2018年7月24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以上索賠登記條件僅代表謝保平律師金融證券團隊的觀點,不作為任何證券投資決策和買賣建議,最終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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