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影響著老百姓的一日三餐,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健康和安全,引入商業保險機制是解決食品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徑之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產品責任保險的一個特殊險種,通過保險的手段,為食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消費各個環節提供風險保障。
分擔食品生產經營者民事賠償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企業食品安全意識淡薄,消費者獲賠難等,這些是當下食品安全面臨的難題。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承擔食品生產經營者民事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以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風險,保障消費者權益。
具體而言,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合同載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比如食品生產加工工廠或食品商店)在本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者現場提供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將根據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太平財險深圳分公司承保副主任李賽男介紹,在食品安全領域實行責任保險制度,主要可起到以下幾方面作用:一是確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方能夠得到經濟賠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是可以發揮保險費率經濟杠桿作用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監督作用,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幫助企業分擔經濟壓力;三是有助于減輕政府事故善后的財政壓力。
對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來說,食責險既可以在事前和事中發揮積極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減少事故發生;又可以在事故發生后,整合各方資源提供公正的第三方事故評估服務,并為企業提供充足的救援費用和經濟賠償,幫助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為企業的穩健、持續經營保駕護航。
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替代單一行政補償
2013年6月13日17時,深圳某學校接到校醫務室反映該校有學生出現發熱癥狀,部分學生有嘔吐、乏力、頭昏等癥狀,學校立即將學生送醫。本起事故共有405名學生到多家醫院接受治療,發熱原因系沙門氏菌污染食物所致。
保險公司很快介入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經過責任核定,食物中毒是由學校飯堂的沙門氏菌污染食物所致。隨后,保險公司配合并參與事故處理,組建理賠工作組,制定理賠工作方案,前后共搜集整理405名學生費用清單,并與學校達成了賠償意向。

“在本次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利用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替代單一行政補償,可妥善處置食品安全事件,有效緩解和減少矛盾糾紛,打破‘企業違法,群眾受害,政府埋單’的困局。”李賽男說。
深圳正在制定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方案
盡管食品安全責任險對消費者和食品生產企業都有積極作用,但一位不愿具名的產險公司負責人透露,目前國內與食品安全相關的險種雖然已超過30余款,但投保率不足一成,而且主要集中在出口產品上,遠低于國際水平。
公開數據也顯示,目前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包括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餐飲場所責任保險、餐飲經營者責任保險等,一年保費收入不到5000萬元,相對于財產險中保費總額來說幾乎只是一個零頭。
為什么現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普遍不足?上述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對食品安全疏忽行為懲罰力度還不夠,企業犯錯成本較低,缺乏購買保險轉移風險的動力。以2013版的《食品安全法》為例,該法規定:不合格食品受害人僅有權要求“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一位消費者購買了某企業生產的發霉月餅,經調解,按照“原價十倍”的賠償,該消費者最終獲得的賠償僅4000余元。
中國有部分城市已開始強推“食品安全責任險”,以“類”強制保險為抓手,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食品安全責任險的覆蓋面,增強保障力度。
據悉,深圳市正在制定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行業發展實際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通過在重點區域開展試點,開發符合深圳食品產業特點和市場需求、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具有吸引力的食責險產品,探索建立與食責險相結合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防控和社會管理功能。”李賽男說。
在試點基礎上,深圳將持續完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管理體系,并逐步向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推廣實施,建立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后理賠服務相結合的風險管理機制。
南方日報記者 譚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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