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眾責任險到底保的是甚么舉例說明
給公眾釀成的侵害,例如加油站爆炸傷及周邊人和財物
2,公共責任險包括哪些內容
1、綜合公共責任保險:承保被保人在何地點因非故意行為或活動所造成的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2、場所責任保險:承保固定場所因存在著結構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險人在被保險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因疏忽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且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3、承包人責任保險:承保承包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承包人責任保險中,保險人通常對承包人租用或自有的設備以及對委托人的賠償、合同責任、對分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等負責。4、承運人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保險專門承保承擔各種客、貨運輸任務的部門或個人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公眾責任險保險條款》第一條,公眾責任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一、公眾責任險是指什么1、公眾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2、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3、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 此外,在一些并非公眾活動的場所,如果公眾在該場所受到了應當由致害人負責的損害,亦可以歸屬于公眾責任。二、公眾責任險的特點1、保險標的無形。該險種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為無形標的。2、適用范圍較廣。該險種可適用于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活動的場所。3、表現形式豐富。主要有普通責任、綜合責任、場所責任、電梯責任、承包人責任等,我國則主要表現為場所公眾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3,公眾責任險是什么意思
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公眾責任險是指投保保險人在公共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或其他活動時,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承保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4,物業公司購買的公共責任險與住房專項維修金的區別
物業公司購買的公共責任險是因為物業的責任給小區的公共設施造成損失所要承擔的賠償時由保險公司替物業公司承擔損失,而住房維修基金是住戶繳納的,當自己對居住的房屋或公共設施因為老化或者年久失修等原因是所要進行維修翻新和養護的費用。維修基金主要是由政府主導,對公共設施的維護。而公共責任險是由物業公司投保,在其需要負責任的范圍內發生了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賠償。維修基金主要是由政府主導,對公共設施的維護。而公共責任險是由物業公司投保,在其需要負責任的范圍內發生了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賠償。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5,什么是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非故意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該險種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適用于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活動的場所。責任保險,是指以保險客戶的法律賠償風險為承保對象的一類保險,它屬于廣義財產保險范疇,適用于廣義財產保險的一般經營理論,但又具有自己的獨特內容和經營特點,從而是一類可以獨成體系的保險業務。 首先,責任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具有共同的性質,即都屬于賠償性保險。 其次,責任保險承保的風險是被保險人的法律風險。 再次,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損失為承保基礎。 根據業務內容的不同,責任保險可以分為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五類業務,其中每一類業務又由若干具體的險種構成 責任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相比較,其共同點是均以大數法則為數理基礎,經營原則一致,經營方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險種外),均是對被保險人經濟利益損失進行補償。
6,什么是公共責任險
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或其雇員在從事所保業務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疾病、殘疾、死亡)和財產損害或滅失所引起法律賠償責任的保險。這種法律賠償責任可以是侵權責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約)責任造成的。通常公眾責任保險承保的合同責任須特別約定。此外,公眾責任保險還可以承保因妨礙通行、阻塞道路、失去舒適環境和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責任。 公眾責任保險適用范圍及其廣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業的企業和團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失而產生的賠償責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個人純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失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公眾責任保險的主要險種有:場所責任保險、電梯責任保險、承保人責任保險和個人責任保險。 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辦公樓、飯店、工廠、商場、公共娛樂場所等都可以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這方面風險。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常常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照法律須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伴隨著公眾索賠意識的增強,此類索賠逐漸增多,影響當事人經濟利益及正常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公眾責任險正是為適應上述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轉嫁這種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具體特點如下:1、保險標的無形:●該險種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為無形標的。2、適用范圍較廣:●該險種可適用于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活動的場所。3、表現形式豐富:●主要有普通責任、綜合責任、場所責任、電梯責任、承包人責任等,我國則主要表現為場所公眾責任。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