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定價基準日
定價基準日就是 股東大會公告日 還有 董事會公告日。是2012年1月17日。此日是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公告之日。公司以此日作為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
2,公開增發的定價 基準日是董事會的公告還是股東會的公告 問
公開增發往往以招股說明書公布之日為定價基準日,或直接以市場價格為基準。而定向增發的基準日管理層有規定: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股東會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3,定價基準日是發行期首日寫的還不夠清楚嗎股
董事會有關非公開增發決議日往前29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加權平均值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1)根據證監會《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在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報送中國證監會核準后6個月內擇機發行,即發行期首日是擇機確定,公司目前無法確認發行期首日是哪一天;(2)發行對象為不超過五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和自然人,具體發行對象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取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根據申購報價的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公司目前無法確認發行對象;(3)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公司目前只是確定了定增的定價原則:①發行價格不低于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②發行價格低于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低于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4,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是哪一天
董事會有關非公開增發決議日往前29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加權平均值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基準日在股市中的含義?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上市公司將盈余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價就要除息。 股票除權的過程:當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時,在紅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該股票被稱為含權股票。要辦理除權手續的股份公司先要報主管機關核定,在準予除權后,該公司即可確定股權登記基準日和除權基準日。凡在股權登記日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領取或認購股權的權利,即可參加分紅或配股。除權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的次交易日)確定后,在除權當天,上海證券交易所會依據分紅的不同在股票簡稱上進行提示,在股票名稱前加xr為除權,xd為除息,dr為權息同除。除權當天會出現除權報價,除權報價的計算會因分紅或有償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權價=(除權前一日收盤價+配股價x配股價-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權日的開盤價不一定等于除權價,除權價僅是除權日開盤價的一個參考價格。當實際開盤價高于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填權,在冊股東即可獲利;反之實際開盤價低于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貼權,填權和貼權是股票除權后的兩種可能,它與整個市場的狀況、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送配的比例等多種因素有關,并沒有確定的規律可循,但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票通過送配以后除權,其單位價格下降,流動性進一步加強,上升的空間也相對增加。不過,這并不能讓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和國家有關法規來規范自己的行為。
5,求答案股票定向增發價格的基準日是以哪天為基準日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過實施細則》規定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的第一天為準。發行價格由參與增發的投資者競價決定。發行程序與公開增發相比較為靈活。一般認為,該融資方式較適合融資規模不大、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的企業。中國在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后,上市公司較多采用此種股權融資方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包括:發行對象不得超過35人,發行價不得低于市價的80%,發行股份6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則為18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擴展資料:定向增發的作用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于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3、對于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于較低位置,此時采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是以證監會批準同意增發日為基準日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證監發行字[2007] 302號),第七條 :《管理辦法》所稱“定價基準日”,是指計算發行底價的基準日。定價基準日可以為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也可以為發行期的首日。2006年5月8日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滿足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但《管理辦法》沒有對定價基準日作出明確界定。 從目前已經公布的定向增發預案看,定價基準日有四種:1.采用最多的是董事會決議公告日;2.股東大會召開日;3.董事會召開日;4.還有索性未確定定價基準日的。 因此以哪天為基準日由上市公司自定,有很大的伸縮性。董事會召開會議并申報到證監會,審批通過后,上市公司發布增發公告,以公布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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