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保金怎么計算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一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5%-上一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x上一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
2,殘保金如何計算
應繳保障金計算公式為:(年末單位職工總數×1.6%-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本單位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 × 0.6計算公式:(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1.6%-殘疾人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
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公式:該年度應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在職職工年匯總人數安置比率0.8%-安置殘疾人年匯總人數]*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資*60%*(1-減免比率)。其他注意事項: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進行申報。通常當年8月至次年7月期間,只能申報上一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電子申報戶可直接通過網站進行申報。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繳費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已申報過的,網站不能再進行二次申報。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么計算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職職工總數,按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也可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必須是單位正式職工或與單位依法簽定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由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職工。已安排的殘疾軍人和因工致殘人員,經鑒定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標準,并辦理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方可計入安置比例。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以當地統計行政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5,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啊
計算方法:(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機關事業單位100%,企業80%)=應繳納保障金。(注:1、在職職工數”:在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取得勞動報酬的各類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納稅單位的在職職工總數可參照其計稅工資人數核定;其他單位可參照相關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核定。2、殘疾職工人數”:指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資待遇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 3、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當地政府公布的平均工資數為準(省、市、區、縣有所不同,可以問問你們當地的殘聯)保障金計算公式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單位已安排殘疾職工數)×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機關事業單位100%,企業80%)=應繳納保障金。(注:①“在職職工數”:在單位生產或工作并取得勞動報酬的各類人員,包括在崗職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納稅單位的在職職工總數可參照其計稅工資人數核定;其他單位可參照相關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核定。②“殘疾職工人數”:指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資待遇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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