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信貸是什么
就是環保型信貸,即信貸要支持環保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項目,杜絕投向那些高能耗、高污染項目和產業。綠色信貸業務的特殊性是指綠色信貸政策需要公眾的監督,政府和銀行不僅應該將相關環境和社會影響的信息公開,并且應該提供各種條件包括信息的披露、必要的經費和真正平等對話的機制。 “綠色信貸”的推出,提高了企業貸款的門檻,在信貸活動中,把符合環境檢測標準、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態保護作為信貸審批的重要前提。經濟杠桿引導環保,經濟杠桿可以使企業將污染成本內部化,從而達到事前治理,而不是以前慣用的事后污染治理,這些顯然是行政手段所無法實現的目標。 商業銀行通過差異化定價引導資金導向有利于環保的產業、企業,可有效地促進可持續發展。同時增強了銀行控制風險的能力,創造條件積極推行綠色信貸,也有利于擺脫過去長期困擾的貸款“呆賬”、“死賬”的陰影,從而提升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
2,綠色信貸是什麼
綠色信貸是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于2007年7月30日聯合提出的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各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意見》規定,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即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的環境信息。而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時《意見》還針對貸款類型,設計了更細致的規定。如對于各級環保部門查處的超標排污、未取得許可證排污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已建項目,金融機構在審查所屬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時,應嚴格控制貸款。
3,綠色信貸指引的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政策等規定,建立并不斷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確綠色信貸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制定專門的授信指引,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敞口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制定針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標準,對客戶的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評估與分類,相關結果應當作為其評級、信貸準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據,并在貸款“三查”、貸款定價和經濟資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別化的風險管理措施。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對存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要求其采取風險緩釋措施,包括制定并落實重大風險應對預案,建立充分、有效的利益相關方溝通機制,尋求第三方分擔環境和社會風險等。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有利于綠色信貸創新的工作機制,在有效控制風險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推動綠色信貸流程、產品和服務創新。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建立相關制度,加強綠色信貸理念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行為,推行綠色辦公,提高集約化管理水平。第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綠色信貸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標識和統計制度,完善相關信貸管理系統,加強綠色信貸培訓,培養和引進相關專業人才。必要時可以借助合格、獨立的第三方對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評審或通過其他有效的服務外包方式,獲得相關專業服務。搜一下:綠色信貸指引的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

4,綠色信貸如何做實
多數商業銀行缺乏執行綠色政策的內在動力。中國銀行業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保績效納入其中,在實際操作中并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業支持環保項目。此外,銀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如果某商業銀行執行綠色信貸政策放棄對污染企業貸款,而其他商業銀行則可能順勢將該客戶資源納入,在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情況下,許多銀行不愿冒失去客戶的風險,甚至可能向違規企業或項目貸款。 綠色產業投資風險難控,回報預期不穩定。受政策、市場及行業發展基礎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節能環保產業項目的信貸存在一定風險。節能環保項目普遍建設周期較長,短期內不能進入投資回報期。 中小企業和服務型企業綠色融資難。有數據顯示,我國規模以下企業中有90%的企業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微小企業中95%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中小企業往往環境問題比較突出,環保技術改造、污染治理等方面普遍面臨融資難題。 綠色信貸是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當前國家經濟轉型挑戰與機遇并存,做實綠色信貸政策,發揮綠色信貸對轉方式、調結構、促環保的積極作用,至關重要。 首先,要完善“綠色信貸”約束機制,建立環境違法放貸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完善相關立法和政策,建立重大項目放貸的環境影響全過程跟蹤及污染事故賠償可追索機制,建議從法律上明確銀行對貸款企業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方面負有責任,若貸款企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而無力支付污染清理及賠償資金,銀行要承擔連帶責任。 其次,建立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風險防范政策及風險擔保機制。要建立對推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機構的正向激勵機制。充分利用財稅杠桿,建立和完善與“綠色信貸”政策相配套的呆賬核銷、風險準備金計提制度,以及與之相關的財政稅收風險補償政策。尤其是對商業銀行實行“綠色信貸”政策、支持節能環保和高新技術開發過程中出現的信貸風險等,要給予財政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適當提高節能環保行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第三,實施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優惠激勵政策。在貸款利率上,商業銀行要實施差別化的利率政策,對促進節能、減少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企業和項目,提供優惠利率,在“有進有退”中培育環保產業市場。 (作者是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政策部主任)
5,熱點時評綠色信貸如何做實
首先,要完善“綠色信貸”約束機制,建立環境違法放貸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完善相關立法和政策,建立重大項目放貸的環境影響全過程跟蹤及污染事故賠償可追索機制,建議從法律上明確銀行對貸款企業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方面負有責任,若貸款企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而無力支付污染清理及賠償資金,銀行要承擔連帶責任。 其次,建立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風險防范政策及風險擔保機制。要建立對推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機構的正向激勵機制。充分利用財稅杠桿,建立和完善與“綠色信貸”政策相配套的呆賬核銷、風險準備金計提制度,以及與之相關的財政稅收風險補償政策。尤其是對商業銀行實行“綠色信貸”政策、支持節能環保和高新技術開發過程中出現的信貸風險等,要給予財政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適當提高節能環保行業不良貸款比率容忍度。 第三,實施綠色和新興產業信貸優惠激勵政策。在貸款利率上,商業銀行要實施差別化的利率政策,對促進節能、減少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企業和項目,提供優惠利率,在“有進有退”中培育環保產業市場。 第四,推進“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要注意發揮政策性銀行“主力軍”作用,通過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先貸款等方式,彌補“綠色信貸”推行中商業信貸缺位問題。多數商業銀行缺乏執行綠色政策的內在動力。中國銀行業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保績效納入其中,在實際操作中并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業支持環保項目。此外,銀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如果某商業銀行執行綠色信貸政策放棄對污染企業貸款,而其他商業銀行則可能順勢將該客戶資源納入,在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情況下,許多銀行不愿冒失去客戶的風險,甚至可能向違規企業或項目貸款。 綠色產業投資風險難控,回報預期不穩定。受政策、市場及行業發展基礎等多方面因素影響,節能環保產業項目的信貸存在一定風險。節能環保項目普遍建設周期較長,短期內不能進入投資回報期。 中小企業和服務型企業綠色融資難。有數據顯示,我國規模以下企業中有90%的企業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微小企業中95%沒有和銀行發生過任何借貸關系,而中小企業往往環境問題比較突出,環保技術改造、污染治理等方面普遍面臨融資難題。 綠色信貸是加快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當前國家經濟轉型挑戰與機遇并存,做實綠色信貸政策,發揮綠色信貸對轉方式、調結構、促環保的積極作用,至關重要。 首先,要完善“綠色信貸”約束機制,建立環境違法放貸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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