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企業具體有哪些
1、銀行; 2、證券公司(投資銀行); 3、保險公司; 4、信托公司; 5、抵押貸款公司。 PS:只要是參與金融市場交易,且主要業務是以金融產品為主的公司均可認為是金融類企業。
2,什么是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包括哪些
金融企業會計的對象是指金融企業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內容,金融企業會計的對象具體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成本和費用、利潤及利潤分配六個方面內容。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托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投資基金,還有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機構、金融租賃公司以及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3,哪些企業屬于金融企業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部分財務公司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公司等。以金融企業為會計主體的一種行業會計。按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的分類,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

4,金融企業包括哪些
存貸款機構(銀行、信用合作機構、郵政儲蓄等)、保險、證券、理財機構(財務公司,租賃)、其他如典當等金融機構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此兩種資金融通方式的區別在于有否金融機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在線。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托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為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只有使用權。 典當行:以實物占有權轉移的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
5,金融范圍包括哪些企業
銀行 證券 投資 等一些企業部門。金融范圍,指屬于金融行業的企業都有哪些機構服務類型。 首先,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其次,按照不同的標準,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托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于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6、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準,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一、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托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資產管理、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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