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述中央銀行的職能
1、發行的銀行。中央銀行由國家以法律形式授予貨幣的發行權,因此也承擔起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的重要責任。獨占貨幣發行權是其最先具有的職能,也是其區別于普通商業銀行的根本標志。貨幣發行權一經國家法律形式授予,中央銀行即對保證貨幣流通的正常與穩定負有責任。2、銀行的銀行。中央銀行集中保管商業銀行的準備金,并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后貸款者;作為全國票據的清算中心,并對所有金融機構負有監督和管理的責任。我國自中國銀監會成立以后,由于職能分拆,這一部分職能事實上已劃歸銀監會負責,中國人民銀行則主要負責與貨幣政策緊密相關的那—部分監管,具體做法還有待在實踐中摸索。3、國家的銀行。中央銀行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執行者和干預經濟的工具,,代表國家執行金融政策,代為管理國家財政收支以及為國家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主要表現為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國際金融活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2,中央銀行具有什么樣的性質和職能
一、中央銀行的性質是指中央銀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屬性。總之,從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特點和發揮的作用看,中央銀行既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構,又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與維護金融秩序、調控金融和經濟運行的宏觀管理部門。這可以看作為對中央銀行性質的基本概括。 二、中央銀行的職能,簡而言之就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 (一)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即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成為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有些國家硬輔幣的鑄造與發行由財政部負責)。 (二)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具體表現: 1、集中存款準備金; 2、對銀行融通資金; 3、組織銀行間的清算; 4、主持各外匯銀行的外匯頭寸拋補業務。 (三)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具體表現: 1、代理國庫; 2、對政府融通資金; 3、代理政府金融事務;包括代理國債發行與償還、代管黃金和外匯儲備等。 4、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處理國際金融事務。
3,中央銀行有哪些基本職責
以下是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規定的人民銀行的職責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央行的職責是什么
一、按照中央銀行承擔的任務來劃分,中央銀行的職能可分為: (一)發行的銀行,只中央銀行獨占貨幣發行權、統一全國貨幣發行; (二)政府的銀行,中央銀行經理國家金庫業務,向政府提供信用,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監督金融機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金融活動,并管理國家的黃金和外匯儲備。中央銀行承擔政府的銀行職能時,它主要執行的職責: 1、政府的財政金融顧問。 2、中央銀行服務于國家財政,代理國庫。 3、直接向政府貸款,中央銀行直接給政府無息或者低息貸款。 4、代表政府進行黃金與外匯的交易,并負責管理國家外匯、黃金儲備。 5、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三)銀行的銀行,他的業務對象一般僅限于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他不經營一般商業銀行業務,不與企業或居民直接發生關系。 1、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銀行的最后貸款者。如果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生資金短缺時,可以將持有的票據向中央銀行進行再貼現或要求抵押貸款,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2)銀行存款準備金的保管者,中央銀行根據銀行法的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根據其存款的種類與金額,按一定比例提取存款準備金,無息存入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帳戶”此項準備金不能由銀行動用,而由中央銀行集中保存,并根據擴張和緊縮銀根的需要,通過對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的幅度縮減或者擴大自己的信貸規模,影響商業銀行的投資和貸款。 (3)全國票據清算中心,商業銀行間每日彼此應收應付的票據,由票據交換所清理以后相互抵賬,其應收應付的差額,通過中央銀行劃撥轉賬。 2、作為銀行的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接受他們的法定準備存款和超額準備金存款。 (2)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融通資金業務,成為銀行的最后貸款人。 (3)主持全國的清算事宜。 二、按照中央銀行的性質來劃分,中央銀行的職能三類: 一是服務職能,中央銀行作為一個銀行,首先就是以一個銀行的身份提供金融服務。 二是監管職能,主要是指中央銀行的金融行政管理。 三是調控職能,中央銀行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體系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5,如何理解中央銀行的職能
去網上查啊,好懶...勤快點. 我國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它可以稱為"銀行的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 領導力量。它的主要職能有以下三個方面: (1)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這表明中央銀行是調節宏觀經濟和監督管理金融的特殊金融機構。中央銀行的設立,使得國家擁有了一個管理全國金融機構和貨幣金融活動,而且貫徹國家宏觀經濟管理政策的 權力機構。國家賦予中央銀行行政、經濟和法律等各種金融管理職能,中央銀行則代表國家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實行嚴格、有效的監督管理,保證貨幣政策、金融法律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進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但中央銀行行使其金融管理職能時,與政府其他部門的管理有所不同,它主要是以其銀行的身份,運用貨幣供應量、信貸利率、匯率等經濟手段來發揮管理作用,以達到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中央銀行如果離開了它的業務經營活動,就無法履行國家賦予它的金融宏觀調控職能。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全國統一的貨幣政策,目標是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以促進經濟增長。從這里也可以看出,中央銀行的業務經營有一定的特殊性,那就是中央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了實現一定的宏觀調控目標,這與一般經濟組織有著根本的不同,中央銀行也經辦具體的金融業務,但都不是為了牟取利潤,而是為了實施宏觀調控,為實現國家的經濟政策目標服務。 (2)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這一職能可以概括為"發行銀行"。在我國,人民幣的發行權屬于國家,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是發行貨幣的唯一金融機構,它還負責貨幣的投放和回籠。作為發行銀行,掌握貨幣分析權是中央銀行最先產生的職能,也是區別于商業銀行的主要標志。 (3)經理國庫。這一職能可以概括為"政府銀行"。國庫是負責辦理國家預算收支的機關,它擔負著辦理國家預算資金的收納和庫款的支撥,反映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的重要任務。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意義在于溝通財政與金融之間的聯系,使國家的財政收入與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相連接,充分發揮貨幣資金的 作用,并為政府資金的安全保管、妥善使用提供方便。中央銀行的職能主要有以下三類: (1)金融調控職能 中央銀行作為一個國家機關,是一國最高的金融管理機構,其首要職能是金融調控職能。也就是說,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通過金融手段,對整個國家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民經濟的運行。 (2)公共服務職能 這是中央銀行以銀行的身份向政府、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中央銀行向政府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向政府融資:代理國庫收支業務:代理國債發行,辦理債券到期時的還本付息;為國家掌管黃金外匯等國際儲備,等等。中央銀行為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保管各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為金融機構融通資金;辦理支付清算業務;為社會提供服務,等等。 (3)金融監管職能 是指中央銀行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和金融市場實施規制與約束,促使其依法穩健運行的一系列活動的總稱。主要包括:制定并監督執行有關金融管理法規、政策和制度,使管理對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對各類金融機構業務活動進行監管;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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