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深化中國人民銀行機構改革
無法回答這樣的復雜問題,但希望從以下角度分析:1.取消大區行2.將分行、中支、縣支行級別提高一級。3.面臨復雜國際環境建立新的監管體系。人民銀行要起好指揮、協調、控制作用。

2,支行創新發展的重點有哪些實現的路徑和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縣(市)支行的改革發展方向與職能定位。根據人民銀行整體改革發展方向和系統架構及各層級履職分工,進一步明確縣(市)支行擔當縣域貨幣政策的傳導者、金融穩定的維護者、金融服務的組織者、政銀企溝通交流的協調者等角色。同時,突出縣(市)支行作為縣域金融業的領頭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前哨站、縣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動者等定位,并據此配套制定強化縣(市)支行履職能力的政策措施,使縣(市)支行集中力量做好上級行倡導的、地方政府想辦的、縣域金融機構想做的、當地百姓期盼的工作。(二)重新界定縣(市)支行的履職范圍和職權職責。根據縣域經濟金融發展新形勢,以人民銀行法定的三項職責為基礎,務實改革縣(市)支行的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建立完善地市中心支行與縣(市)支行履職分工協調機制,明確轄屬各縣(市)支行履職重點與資源配置,并加大對縣(市)支行對外履職工作的指導、支持力度。此外,進一步完善對縣(市)支行的考核機制,減少對縣(市)支行內部管理考核要求和任務指標,切實減輕縣(市)支行內部管理工作壓力。(三)創新縣(市)支行管理體制機制。一是建立健全縣(市)支行分類管理模式。根據“一行一策”管理原則和不同地域、不同規模的縣(市)支行履職實際,按大型、中型、小型支行三種模式對縣(市)支行實行分類管理,分別核定縣(市)支行的規模和行政級別,并配套做好管理、指導、服務工作。二是創新縣(市)支行用工和內部管理模式。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允許縣(市)支行以多種方式招錄新員工,補充新鮮血液;整合優化內部管理,允許縣(市)支行在內設機構設置、績效考核等方面自主探索創新。三是科學核定縣(市)支行經費預算。建議體現地區、業務差異,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工資、物價水平作為重要參數進行測算,并主要依據業務量、業務種類等核定辦公經費。沒看懂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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