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
1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同時,中國證監會已起草完成《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
一,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門檻:
1,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
2,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
上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
二,企業發行上市審核規則:
實行注冊制,由上交所審核通過后報證監會注冊;科創板并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的也實行注冊制,由上交所審核通過后報證監會注冊。審核時限原則上為6個月。證監會則在上交所審核通過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注冊。
三,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
1,上市后5日內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后漲跌幅為20%;
2,申報數量: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3,申報價格: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
4,引入盤后固定價格交易。盤后固定價格交易指在競價交易結束后,投資者通過收盤定價委托,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的交易方式。盤后固定價格交易是盤中連續交易的有效補充,可以滿足投資者在競價撮合時段之外以確定性價格成交的交易需求,也有利于減少被動跟蹤收盤價的大額交易對盤中交易價格的沖擊。
5,相關規則并未提及T+0
四,科創板打新:
保留“持有1萬元以上滬市流通市值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的有關規定,并將現行1000股/手的申購單位降低為500股/手,每一個申購單位對應市值要求相應降低為5000元;
五,首發上市條件:
1,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相關規定明確了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
2,發行后股本總額

3,首次公開發行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市值及財務指標滿足本規則規定的標準;
5,上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六,首發上市共有5套市值指標: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三年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4,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5,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并獲得知名投資機構一定金額的投資。醫藥行業企業需取得至少一項一類新藥二期臨床試驗批件,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七,漲跌幅限制:
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將科創板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八,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
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但予以必要的規范約束。
九,定價模式:
取消直接定價方式,全面采用市場化的詢價定價方式。
十,退市及重新上市:
壓縮科創板企業退市時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