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關于中泰證券前首席策略分析師陳龍被抓的消息驚動業內。網傳消息稱,陳龍通過一個20多人的小團體,聯手游資進行股票炒作,目前已悉數被抓。
中泰證券稱不知情
根據2022年1月17日網傳消息,陳龍等多人因炒作華為造車的股票——小康股份,幫游資接盤而被查處。除陳龍以外,網傳消息中另一涉事人員為光大保德信基金量化前投資部負責人金昉毅。
1月17日晚,金昉毅回應外界稱,“本人工作生活一切正常,謝謝各位關心。”1月18日,小康股份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對該事項不知情,也未參與相關違法違規事宜。截至1月21日晚,陳龍未露面“澄清”相關事宜。
“作為分析師,一般沒有動用公司內部資金的權限,不可能動用公司資金直接接盤。”馮銘推測。
不過,呂偉認為,分析師若想在股票操縱中發揮作用,未必需要推薦個股,對上市公司所在行業進行推薦同樣能起到相應作用。
操縱鏈條
“股票操縱現在監管查得這么嚴,真沒想到還有人敢做。”呂偉直言。
至于分析師在股票操縱中所發揮的作用,呂偉認為比葉飛重要得多。“葉飛是一個掮客,只是起到中間人的作用。分析師在股票操縱中可以起到實質性作用,對股價抬升是可以出大力氣的。”
為了便于理解,我們把主要涉事主體做如下簡稱:上市公司A,莊家B,分析師C,接盤方D,普通投資者M。其中,B、C、D統稱為操盤方。
上市公司A一般需要滿足兩大特點:第一,公司發展相對良好,符合國家政策大方向,股票質地較優;第二,公司重要股東同意與操盤方合作。
分析師C負責出具研報,制造輿論以拉升股價,研報未必需指出個股,對上市公司所在行業給予樂觀評價同樣可以起到相應效果。可充當C角色者,并不局限于券商分析師,能夠起到出具專業性報告、制造輿論拉抬股價作用的專家均有可能。
普通投資者M即廣大不知情的散戶,也是最后接盤者。
操盤方B、C、D一般均有多人共同參與。此外,還可能存在掮客,其充當資金上下游的對接方,葉飛充當的就是此角色。
關于股票操縱如何具體運作,呂偉進一步解釋道:第一,操盤方尋找質地相對較優且樂于合作的上市公司A。第二,莊家B在上市公司A股價相對低位時,大量買入。第三,待莊家B大量買入股票之后,分析師出具配合性研報,或對上市公司所在行業給予積極評價,推薦買入該行業股票,或直接對上市公司個股進行買入推薦;一般來說,行業推薦與個股推薦配合進行,且多位分析師共同參與。第四,分析師C出具相應研報后,接盤方D買入股票,買入價格往往處在相對高位,目的在于拉升股價,待股價達到一定高位后賣出,由新的接盤方D或者普通投資者M接盤;實際運作中,通常會有多個接盤方D出現,彼此接盤,反復拉升股價,以使股價達到期望中的高值;在此過程中,分析師C反復出具配合性研報,引導普通投資者M進入。第五,當股價接近操盤方期望中的高點時,包括最后接盤方D、莊家B在內的所有操盤方,全部悉數拋售股票,獲得盈利,股票操縱結束,普通投資者M成為最終接盤者。其中,莊家拋售股票并非均在達到期望值之時,而是在接近期望值時即陸續拋售。
“莊家資金往往數額巨大,拋售過于集中市場難以接得住,他們容易暴露。”呂偉說。

上述呂偉所提到的股票操縱由莊家主動選擇上市公司,現實中,還有另一方式——上市公司主動尋找莊家,幫助其假借市值管理之名進行股票操縱,以在股票價格高位時拋售所持股票套現,或與莊家共享股票操縱分成。
在上市公司參與的情況下,其發揮著兩大重要作用:第一,向莊家提供內幕消息,以使莊家在股價低點大量買入;第二,當莊家大量買入之后,分析師出具研報、接盤方高買高賣之時,配合發布利好消息,以促股價拉升。
見面先背書,手機用完即銷毀
無論是莊家主動尋找上市公司,還是上市公司主動尋找莊家,由于股價操縱本身嚴重違法,參與者之間的信任極為關鍵。
“股票操縱開始之前,上市公司、莊家、分析師、接盤方均已準備到位,一般不會臨時添加新成員。”王成浩說。
團體成員的信任又是如何建立的?根據呂偉、王成浩的講述,以及此前葉飛爆料和媒體援引多位資本市場人士的介紹,相關利益方通過開背互留把柄、同吃同住、錄制視頻留存證據等諸多方式加強信任。常見操作方式包括:
第一,首次見面先開背,即主動向對方暴露自己的秘密,并錄音錄像,以此作為留在對方手中的把柄。這一開背不只發生在上市公司與莊家之間,涉及股票操縱的熟悉度較弱的任意兩方或多方首次見面都會進行。
第二,使用新手機和電話卡,且主要用于溝通股票操縱事宜,待交易結束后即悉數銷毀。
第三,除小團體內非常熟悉、信任度極高者以外,其他成員間往往通過中間人進行溝通,且為單線聯系,以設立“防火墻”。
實際運作過程中,任意兩方的信任缺失、溝通不暢、分贓不均,都有可能導致合作裂痕,但由于參與者普遍持有“事情鬧大對誰都不好”的心態,一般選擇內部解決而不會“捅出去”。
合作裂痕出現相對常見的點在于——公募基金、券商資管等利用投資者的錢接了盤,承諾中的下一接盤方遲遲不出現,股價持續下跌,以致其運作的產品虧損嚴重、業績大跌。此時,基金經理面臨市場和公司對其業績的雙重質疑,存在暴露可能,如果其被承諾的個人收益又未得到及時兌現,矛盾便會進一步升級。這一矛盾將通過掮客等進行傳導,葉飛爆料即由此產生。
收益大小上,用多位采訪對象的話來說,“非常可觀”。
2021年9月24日證監會官網消息稱,證監會會同公安機關查獲多起操縱市場重大案件。繼查實史某等人操縱“中源家居”“利通電子”股票價格案后,相關人員涉嫌操縱“南嶺民爆”“今創集團”“昊志機電”股票價格案取得重大進展。
上述消息具體提到,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劉某燁團伙以股票配資、委托理財等方式控制數十個證券賬戶,涉嫌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等手段操縱“南嶺民爆”股票,非法獲利數千萬元;葉某在明知劉某燁等人操縱“南嶺民爆”股票價格的情況下,積極提供相關幫助及建議,為操縱市場創造有利條件,并謀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來,劉某龍團伙、顏某團伙涉嫌通過連續交易、對倒等方式,分別操縱“今創集團”“昊志機電”股票價格,涉案金額巨大。調查還發現,個別機構從業人員存在利用職務便利與操縱團伙進行利益輸送的嫌疑。
2021年7月6日,中辦、國辦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就《意見》出臺相關問題接受媒體專訪時強調,“堅持‘零容忍’要求。《意見》明確要求堅持分類監管、精準打擊,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以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違法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的追責力度。”
2021年5月22日,易會滿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第七次會員大會上同樣強調,要嚴厲打擊偽市值管理利益鏈條上的相關方。他提到,偽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實控人與相關機構和個人相互勾結,利用資金、信息優勢操縱股價,侵害投資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對此證監會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勢,嚴厲打擊利益鏈條上的相關方,無論涉及到誰,一經查出,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并及時向市場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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