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對沖還貸”?對此,江西省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是指辦理了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償還貸款的過程中,使用貸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還款金額的還款方式。”
據了解,對沖還貸的方式有三種。其一是,按月對沖還貸方式,在簽訂對沖協議后,該中心將以職工的還款日為對沖還貸日,并按《對沖還貸協議》中的對沖還貸順序依次劃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繳存賬戶內的余額用于沖抵其公積金貸款,對沖劃款金額直接沖抵還款額,不再轉入職工還款銀行卡。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的公積金余額不足以對沖其月還款額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需在還款日前將月還款差額存入借款人的還款銀行賬戶內,確保正常還款。
第二種是提前部分還款對沖還貸方式,則需要在簽訂對沖協議后,該中心將以職工的申請日為對沖還款日,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的公積金賬戶內余額不足以對沖其提前部分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須在提前部分對沖還貸申請日前將還款差額存入借款人的還款余額賬戶內,確保對沖還貸金額充足。

此外,選擇提前全部結清對沖還貸方式的職工,在簽訂對沖協議后,該中心將以職工的申請日為對沖還貸日,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的公積金內賬戶余額不足對沖其提前全部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時,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須在提前全部對沖還貸申請日前將還貸差額存入借款人的還款賬戶內,確保對沖還貸金額充足。
對沖還貸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值得一提的是,對沖還貸業務不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所有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必須本人到場辦理且均要簽訂按月對沖還款協議。簽訂協議后,在結清貸款前不能減少已簽訂的按月對沖協議中的各委托人。提前全部對沖還款、提前部分還款對沖只需對沖當事人在辦理業務時當面確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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