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貸款發放力度家庭可貸額度提至60萬元
27日,濟南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濟南市《落實<關于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的實施辦法》有關情況通報新聞發布會,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寶珂介紹,將于10月15日起在濟南落地的住房公積金新政提高了貸款額度。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市內六區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貸款額度將由目前的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在章丘、平陰、濟陽、商河四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的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在市內六區購買自住住房的,申請住房公基金貸款的最高可貸款額度由25萬元提高至30萬元;在章丘、平陰、濟陽、商河四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的由20萬元提高至25萬元。
同時,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保留目前確定方式的基礎上,再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還款能力及連續繳存時間綜合確認的計算方式。

此外,“濟南版”公積金新政調整了省內異地貸款政策,取消了省內異地貸款戶籍地的限制,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非濟南戶籍職工在濟南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濟南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放寬提取政策 每人每年可提1000元公積金交物業費
職工購買自由住房且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三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父母、子女必須與夫妻中的一方為同一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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