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ST眾應控股股東寧波瑞燊所持5215萬股將遭司法拍賣、進而可能導致公司實控人變更之后,A股又一家ST公司遭遇類似情況。
11月18日,ST新海發布公告,公司于11月17日收到實控人張亦斌發來的通知,上海金融法院將于2021年12月22日10時至2021年12月23日10時止(延時除外)在淘寶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開拍賣公司實際控制人張亦斌持有的ST新海無限售流通股10720萬股,以及其一致行動人馬玲芝持有的ST新海無限售流通股16000萬股,目前尚處于拍賣公示期。
對于本輪股份被司法拍賣的原因,公司表示,是因為未履行質押式證券回購義務,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請拍賣。
從持股數量來看,截至公告日,張亦斌持有ST新海股份2481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05%,此次被拍賣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43.20%。馬玲芝持有ST新海股份2262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6.46%,此次被拍賣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70.70%。而本次司法拍賣后,公司控股股東張亦斌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可能會發生較大幅度的變動。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張亦斌持股比例下降到10.25%,馬玲芝持股比例下降到4.82%。由此,兩人合計持股比例將僅僅占到公司股本的15%左右。
從ST新海披露的2021年三季報來看,除了實控人之外,其他前十大股東持股比較分散,占總股本的比例多在1%上下浮動。不過在今晚公告中,ST新海仍然表示,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變更的風險。

根據公告,本次拍賣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等產生影響,目前實控人正積極的采取相關措施,以保證控股權的穩定性。
不過,從ST新海此前公告來看,今晚公告中所披露的“保證控股權的穩定性”并無太多依據立足。原因在于此前公司曾數次籌劃控股權變更。
以2020年9月為例,張亦斌及其一致行動人馬玲芝就曾籌劃股權轉讓事宜,擬向蘇州恒好投資有限公司轉讓3.35億股股票,占上市公司總股本24.34%。該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變更。不過到了2021年5月,實控人終止了公司控股權變更。
而在此前的2020年3月,張亦斌及其一致行動人馬玲芝,還曾籌劃以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持有的占公司股本總額25%的股份,轉讓至國都創業管理的有限合伙企業。但此后經雙方協商,決定終止該事項。
這也意味著,近兩年來,ST新海實控人已經前后兩次“抽身”未遂。
從目前來看,包括實控人變更在內,公司相關資本運作的難度正在加大。今年7月13日,ST新海曾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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