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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今年初在廈門海滄東之星奔馳4S店買了一輛奔馳glc260,貸款18萬多元。陳女士說,這輛車她登記在公司名下,當時4S店銷售人員讓她做奔馳金融貸,利息很低,貸款三年每月只要還478元,三年后再還本金。對于4S店給的貸款方案陳女士并沒有多想,因為在她看來,就是一個普通車貸,在銀行貸款還是奔馳金融貸款都無所謂。
因為這輛車陳女士登記在公司名下,而公司的法人是陳女士的愛人,所以陳女士的愛人也配合簽字辦了手續。
陳女士的公司有辦理稅務貸,7月份稅務貸到期后,陳女士把稅務貸還清了,打算再辦理一次稅務貸,結果這次辦理中,卻被拒絕了,原因是公司法人個人征信有問題。
陳女士很奇怪,因為她和她的愛人平時十分重視個人征信,從沒發生過會影響征信問題的不良事件。陳女士和她的愛人反復查找原因,最終確定是因為他們的車貸問題。

買車辦貸款怎么會影響到個人征信問題?陳女士搞不懂,就問到廈門東之星奔馳4S店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向她解釋,車輛是登記在企業名下,所以企業法人要進行擔保,陳女士的愛人就是擔保人,因為進行了擔保,最終影響了企業的稅務貸。
陳女士說,她不能完全理解工作人員的解釋,也搞不懂怎么回事,但當時辦理貸款時工作人員并沒有把這個厲害關系說給他們聽,否則他們也不會選擇奔馳金融貸。但是事情已經發生,總要解決,陳女士說她要馬上把車貸還清,但是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提前還車貸,要支付幾千元的違約金。
陳女士認為,奔馳人員在辦理車輛貸款時,沒有明確告知重要條款的厲害關系,現在給她造成了很大的麻煩,這筆違約金應該免除。但是一周多的時間,廈門東之星奔馳4S店始終沒回應如何解決。
8月12日,福建新聞廣播“新聞三劍客”對接廈門東之星奔馳4S店,一位銷售經理王先生表示,他正在幫著協調處理此事,最終還得看奔馳金融方面給的答復,一兩天就會給陳女士答復。但幾天過去了,陳女士還是沒有接到4S店的任何回復。
陳女士認為,這個事情奔馳做得不地道,服務讓她不滿意。所以,奔馳應該給她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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